分散控制系统(DCS)、全厂水处理系统、柴油发电机组以及厂内及升压站保护、监控及二次电源系统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内江市白马镇境内南组团中高新产业园
2.2 项目规模:2×475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分散控制系统(DCS)2号机组及公用部分DCS设备2024年4月交货,1号机组DCS设备2024年6月交货;
全厂水处理系统2套原水预处理系统设备2024 年3月交货,2套循环水排污水处理和2套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设备2024 年3月交货,1套凝结水处理系统及配套设备2024 年4月交货,2套生活废水处理系统设备2024 年3月交货,1套循环水处理系统设备2024 年4月交货,1套酸洗废液处理系统设备2024 年4月交货,闭式冷却水膨胀水箱及配套设备2024年3月交货一台,5月交货另一台;
柴油发电机组计划2024年 4 月交货;
厂内及升压站保护、监控及二次电源系统计划2024年 3月交货。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具体为: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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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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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控制系统(DCS) |
2套联合循环DCS(每台机组1套,共2套),2套智能控制系统ICS,1套机组公用及辅控DCS,数字化仪表墙,时钟同步装置等;在#2机组开展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无断点APS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燃机培训仿真机系统。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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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厂水处理系统 |
2套原水预处理系统、2套循环水排污水处理及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2套凝结水处理系统(除铁过滤器)、2套生活废水处理系统、1套循环水处理系统及配套设备、1套酸洗废液处理系统及配套设备、2套立式圆筒形闭式冷却水膨胀水箱及配套附属设备。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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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发电机组 |
1200kW,400/230V,三相四线,50Hz,cosφ=0.86,2台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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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内及升压站保护、监控及二次电源系统 |
机组保护柜、升压站保护柜、故障录波器柜、网络监控系统、厂用快切柜、直流电源系统及其附属系统、其他二次屏柜、蓄电池及其附属系统、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及其附属系统(详见技术规范书)。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分散控制系统(DCS)】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国内2台套9F及以上级别燃气发电机组或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主机的国产(自主可控)分散控制系统DCS或ICS(含硬件设备及组态)投运满一年业绩。所有投运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2)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8.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全厂水处理系统】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至少具有2项300MW及以上国内燃煤发电机组或9F及以上级别国内燃气发电机组的全厂水处理系统(同一项目合同中至少包含原水预处理系统、循环水排污水处理系统及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业绩)。
所有投运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2)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8.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柴油发电机组】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至少具有2台1200kW及以上柴油发电机国内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业绩)。所有投运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2)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8.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授权经销商的,所经销投标设备的制造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必须提供所投标设备制造商对其出具的对投标标段的唯一授权;对同一个品牌的设备,如果设备制造商和其授权经销商同时投标的,否决该品牌全部投标;对同一个品牌的设备,如果两家及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经销商同时投标,否决该品牌全部投标。
【厂内及升压站保护、监控及二次电源系统】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至少具有2项9F及以上级别燃气发电机组或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配套厂内机组保护柜、升压站保护柜国内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业绩)(具有上述供货范围业绩为一个有效业绩)。
所有投运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2)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8.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0-30 10:55到2023-11-04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