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6年度餐厅及后勤服务二级规模化采购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河南省
2.2 规 模: 本项目为河南分公司所属单位2024-2026年度餐厅及后勤服务二级规模化采购(各标段具体情况见2.2招标范围)
2.3 标段划分: 洛阳热电2024-2026年度餐厅服务项目标段包1,渑池热电2024-2026年度餐厅服务项目标段包2,中原燃机2024-2026年度餐厅服务项目标段包3,中原燃机2024-2026年度后勤综合外包服务项目标段包4,安阳热电2024-2026年度后勤管理服务项目标段包5
2.4 服务地点: 河南省
2.5 服 务 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6 招标范围:2.2.1标段1洛阳热电2024-2026年度餐厅服务项目:1设有4个独立包间。餐厅所需的炉灶、蒸饭设备、冰柜、消毒柜等部分设备设施由招标方提供。投标方需提供相应的设备保证金、服务人员防护用品、劳保用品,承包期满后,在设备无损坏的情况下,招标方将设备保证金予以全额返还。
2餐厅用工岗位设置18人(项目经理兼安全员1人、烹饪厨师2人、切配2人、面点师3人、厨杂工1人、洗消2人、保洁1人、外送服务2人、夜餐服务1人、包间服务员1人、售餐员2人共计18人)。
3用餐规模:职工320人左右(包含100名运行倒班人员)。
2.2.2标段2渑池热电2024-2026年度餐厅服务项目:1.餐厅工作范围:餐厅建筑面积1675平方米,分上下两层,二楼设有4个独立包间。餐厅所需的炉灶、蒸饭设备、冰柜、保洁柜等部分设备设施、原材料由委托方提供,投标方需提供相应的设备保证金,承包期满后,在设备无损坏的情况下,委托人将设备保证金予以全额返还。
2.负责公司全体职工260人(早、午、晚、夜宵)用餐、现场送餐、临时加餐、接待用餐(份饭、自助餐、桌饭)、部分外来务工、安装、调试人员用餐以及根据甲方需要,承接招待餐业务、会议用餐、自助餐等业务、职工餐厅及后厨卫生清洁、定期烟道清洁(包含抽油烟机清洗2次/年)、虫害防治(包含专业虫害防治1次/年)、垃圾清运等。
2.2.3标段3中原燃机2024-2026年度餐厅服务项目:河南中原燃气发电有限公司位于驻马店市高新区,成立于2003年7月,2005年8月正式开工建设,建设规模为两台39万千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是豫南地区重要的电源支撑点。
公司职工餐厅经营面积约500平方米,设有2个独立包间。餐厅所需的炉灶、蒸饭设备、冰柜、保洁柜等设备设施由招标方提供。用餐规模每餐110人左右,中原燃机2024-2026年度餐厅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为:为招标方提供早、中、晚一日三餐服务和公司接待餐服务及生产运行职工三餐送餐服务。招标方餐饮外包服务项目部预计配备人员总数为6人,其中厨师3人,服务员3人。(详细采购工作范围见第二卷技术文件标段3)
2.2.4标段4中原燃机2024-2026年度后勤综合外包服务项目:河南中原燃气发电有限公司位于驻马店市高新区,成立于2003年7月,2005年8月正式开工建设,建设规模为两台39万千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是豫南地区重要的电源支撑点。公司现有公务车辆9辆,通勤中巴1辆。中原燃机2024-2026年度后勤综合外包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为:为招标方提供驾驶员劳务外包服务及能源项目开发顾问劳务外包服务。招标方后勤综合外包服务项目预计配备人员总数为9人(其中司机A证1人、C证4人,能源项目开发顾问4人),招标方有权根据自身工作需求对驾驶外包服务人员数量要求投标方进行增减。(详细采购工作范围见第二卷技术文件标段4)
2.2.5标段5安阳热电2024-2026年度后勤管理服务项目:负责安阳热电2024-2026年度餐厅及后勤服务,项目预计配备总人数为22人,(驾驶员10人,其中驾驶员A1驾照2人、C照8人。会务人员2人,仓管员2人,档案管理员2人,大厨1人、帮厨3人、面点1人、管理人员1人),负责提供司机、会务、仓库、档案管理、食堂等服务,上述人员数量为暂定,后续根据实际需用情况,将对各类型人员数量进行调整,结算将以实际人员出勤情况据实结算。
各标段情况及限制中标原则详见下表:
标包 |
标段 |
标段名称 |
中标原则 |
河南分公司2024-2026年度餐厅及后勤服务二级规模化采购 |
1 |
洛阳热电2024-2026年度餐厅服务项目 |
同一投标人可以投1个或多个标段,如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综合排序均排名第一时,可同时中多个标段。 |
2 |
渑池热电2024-2026年度餐厅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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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原燃机2024-2026年度餐厅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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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原燃机2024-2026年度后勤综合外包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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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阳热电2024-2026年度后勤管理服务项目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适用于所有标段)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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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1 |
标段2 |
标段3 |
标段4 |
标段5 |
3.2.1资质资格要求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扫描件)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职业中介活动)。(提供扫描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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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项餐饮服务(服务规模总人数100人及以上)的业绩(单项业绩合同时间至少为一年度)。(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如业绩合同中未能体现服务规模信息则投标人须补充提供有关信息明确服务规模)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外包服务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后勤管理服务业绩(合同内含劳务派遣或食堂管理或司机外包或会务管理业绩即可)。(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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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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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是否允许分包 |
不允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