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项目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项目公告
本招标项目广元燃煤发电项目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广元燃煤发电项目厂址位于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清江村,东北距宝轮镇7.7km,东北距广元市26.0km。厂址西北临清江河,西南临广元煤炭储备基地项目,东南临广元煤电一体化铁路专用线项目。本工程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锅炉为国产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前后墙对冲燃烧、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全钢架悬吊结构直流锅炉;汽轮机采用国产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四缸四排汽、单轴、凝汽式汽轮机;发电机采用同步汽轮发电机,水-氢-氢冷却方式、静态自并励励磁系统。燃料为集团所属的新疆条湖一号矿井、陕西榆林大海则煤矿和鄂尔多斯纳林河二号矿井,铁路运输至煤炭储备基地,然后利用皮带输送进厂。烟气经尾部受热面、脱硝装置、空气预热器、低温省煤器、低低温静电除尘器、湿法脱硫装置后经过烟囱排入大气。生产及生活用水水源取自清江河。厂区脱硫废水处理利用实现零排放。除灰渣系统采用灰渣分除,灰渣考虑全部综合利用。本项目于2023年7月20日通过四川省发改委核准,拟于2024年6月浇筑第一罐混凝土,主体工程施工总工期为 25+3个月。
招标范围:广元燃煤发电项目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电厂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的施工准备、临时工程、招标采购、建筑安装施工、调试及试运、性能试验、竣工验收、达标创优、档案管理、过程及最终结算审核、配合决算、保修服务等全过程的监理工作。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全部档案资料通过业主方验收为止。
2.4服务地点: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清江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五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投标人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2投标人近3年(以竣工时间计)具有4台套容量600MW级及以上燃煤电厂主体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的业绩(其中至少2台套1000MW级燃煤电厂),须提供包含主体工程监理内容的相关合同复印件及投产证明文件(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包含业绩要求内容的关键信息页等,投产证明应附业主联系方式)。
3.2.3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具有高级职称,须具有2台套及以上1000MW级燃煤发电项目主体工程监理副总监及以上职务的经验业绩,或同时具有1 台套及以上600MW 级燃煤发电项目主体工程监理总监及1台套及以上1000MW 级燃煤电厂主体工程监理副总监及以上职务的经验业绩,年龄不超过55周岁,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及社保证明材料。
3.3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10月30日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09日16时0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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