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100MW光伏电站和营盘井100MW光伏电站实测建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人可以投任意标段,可同时中两个标段;
由标段 I 和标段 II 两个项目公司分别签订实测建模合同。
I 标段:红寺堡 100MW 光伏电站实测建模项目
五凌电力红寺堡 100MW 光伏电站(以下简称电站) 位于宁夏回族自 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 调度名称为吴忠第五十三光伏电站。电站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并网,全站配置 35kV 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SVG 1 台、额定功率 300kW 逆变器 341 台。根据《宁夏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宁夏电网新能源场站和储 能电站实测建模工作方案及相关技术要求的通知》要求, 电站需在并网后 6 个月内完成整站实测建模及宽频振荡风险评估。相关实测建模主要设备统计见下表:
实测建模主要设备统计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设备厂家及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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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 |
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G |
1 台 |
新风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FGSVG-C25.0/35-O-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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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逆变器 |
341 台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SUN2000-300KTL-H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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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标段:营盘井 100MW 光伏电站实测建模项目
五凌电力营盘井 100MW 光伏电站(以下简称电站) 位于宁夏回族自 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 调度名称为吴忠第五十四光伏电站。电站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并网,全站配置 35kV 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SVG 1 台、额定功率 300kW 逆变器 327 台。根据《宁夏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宁夏电网新能源场站和储 能电站实测建模工作方案及相关技术要求的通知》要求, 电站需在并网后 6 个月内完成整站实测建模及宽频振荡风险评估。相关实测建模主要设备统计见下表:
实测建模主要设备统计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设备厂家及型号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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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G |
1 台 |
新风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FGSVG-C26/35-O-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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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逆变器 |
327 台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SUN2000-300KTL-H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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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逆变器机电、电磁暂态建模。
2、逆变器控制器、 ADPSS 封装模型集成。
3、SVG 机电、电磁暂态建模。
4、SVG 机组控制器、 ADPSS 封装模型集成。
5、光伏电站整站模型验证调试终端。
6、光伏电站等值建模和模型验证。
7、光伏电站宽频振荡风险评估。
8、提交满足宁夏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要求的建模与评估报告,并通过 OMS 系 统审核。完成以上工作所需的人工、施工设备、材料和安全措施等均由投标方负责,且已含在投标报价中。
2.3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次日起计算,40 天内完成逆变器及 SVG 机电、电磁暂态建模并提 供调试终端;70 天内完成光伏电站等值建模和模型验证、光伏电站宽频振荡风险评估; 80 天内完成宁夏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OMS 系统审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 CNAS 及 CMA 资质。
3.2.2 投标人应通过质量标准认证等。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具有 3 个及以上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2020 年-2022 年) 财务能力稳定、可靠, 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格式文件)。
3.5 项目经理
3.5.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5.2 应有 3-5 年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经历, 近 5 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项目(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
3.6 主要技术人员:主要技术人员不少于 4 人,应具备相应资格,并至少有1 个及以上相同或类似项目经验。
3.7 质量保证和控制:能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项目设计、建设质量。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
3.9.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 投标人应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 无不良诉讼记录, 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10 月 30 日至 11 月 6 日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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