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厂脱硫系统2024—2026年维护检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黔东火电厂脱硫系统2024—2026年维护检修项目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黔东火电厂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青溪镇长冲村,西距镇远县城约 46km,东距岑巩新县城约 8km。镇远县东面与玉屏侗族自治县和湖南省新晃侗族 自治县毗临,南面与三穗县、剑河县为邻,西面与施秉县相连,北面与石阡县、岑巩县接壤。厂址西侧靠近 320 国道和玉三(上瑞)高速公路, 玉三高速公路与 320 国道在 厂址北面约 0.8km 处设有互通出入口;厂址北面约 0.4km 处为青溪 220kV 变电站, 东面和南面为山地。湘黔铁路从厂址西面约 3.0km 处经过, 附近设有羊坪站和青
溪站。黔东火电厂 2×600MW 烟气脱硫工程是引进德国 LEE 技术的石灰石-石膏就地 强制氧化脱硫工艺。装置于 2021 年度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采用双塔串联技 术,即现单台机组脱硫系统配 2 座吸收塔、7 台浆液循环泵、1 台氧化风机(公 用 1 台),无 GGH、增压风机及烟气旁路。石灰石制浆和二级石膏脱水系统公用。 共有 4 套制浆系统、4 套脱水系统等。脱硫剂为石灰石(CaCO3)与水配制的悬浮 浆液。在吸收塔内烟气中的 SO2 与石灰石反应后生成亚硫酸钙,并就地强制氧化 为石膏,石膏经二级脱水处理后外运。煤质中的含硫量 Sar:设计煤种 4%;整个FGD 系统的脱硫效率达到 99.6%。吸收塔采用双喷淋塔设计, 并将设置有氧化空气管道的浆池直接布置在吸收 塔下部,塔内吸收段前塔设置 4 层喷淋,塔上部设置一级平板式除雾器,后塔设置 3 层喷淋,塔上部设置托盘及三级屋脊式式除雾器。
汽车将石灰石运输到厂(粒径≤20mm),直接倒入卸料斗(储存能力 50t), 经钢蓖、振动给料机、斗式提升机, 直接通过斜板送至石灰石仓内, 石灰石由皮带称重给料机送到湿式球磨机内磨制成石灰石浆液(皮带称重给料机上方配有用于分离大金属的永磁除铁器),用湿磨浆液泵输送到石灰石旋流器并经分离后, 旋流器底流(超过尺寸的物料) 再循环至湿式球磨机入口, 而溢流自排入石灰石浆液箱中,再由石灰石浆液供给泵送至 2 台机组的吸收塔。
脱硫副产品石膏通过吸收塔石膏排出泵, 从吸收塔浆液池抽出, 输送至石膏 旋流器(一级脱水系统);经石膏旋流器脱水后的底流石膏浆液其含水率为 50%左 右,再送至皮带脱水机(二级脱水系统)进一步脱水。石膏旋流器溢流回收到回流 水箱, 一部分经回流水箱泵打到吸收塔及制浆系统, 另一部分经废水泵打至废水 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皮带脱水机脱水后的石膏含水量不大于 10%,送至石膏堆 放场地进行堆放。在二级脱水系统中对石膏滤饼进行冲洗, 以使石膏中的 Cl-含量小于 100ppm,从而保证成品石膏的品质。脱硫岛工艺水系统由电厂循环水经开式水泵供应, 工艺水进入 FGD 系统的工 艺水箱。设置 3 台工艺水泵,2 运 1 备, 设 4 台除雾器冲洗水泵,2 运 2 备。工 艺水主要用于:吸收塔蒸发水、吸收剂制备用水、石膏结晶水、石膏表面水、除 雾器运行中的冲洗、浆液管道、设备停运后的冲洗以及制浆系统用水、真空皮带脱水机用水、水环式真空泵的密封水等。
设备冷却水由电厂循环水经公用水泵供应, 冷却设备后, 所有泵的机封冷却 水直接排地坑,其余的直接返回至工艺水箱循环使用。设备冷却水水量 30t/h。
使用设备冷却水的设备包括浆液泵、湿磨机、氧化风机等。
脱硫岛电气系统分高、低压两级系统。6kV 系统按炉设置 IV 段 6kV 母线,6kV 脱硫 I、II 段工作电源分别由两台 T 接于发电机出口 20000kVA 的变压器提供, 6kV 脱硫 I、II 段备用电源分别同#1#2 机 6kV 工作 1B 段、2B 段提供, 工作电源与备 用电源互为备用, 两段 6kV 母线段之间设联络开关。 6kV 脱硫 III、IV 段分别由 6kV 脱硫 I、II 段供电;380/220V 系统采用 PC、MCC 两级供电方式。动力中心设 4 段 380/220V 脱硫母线, 由 4 台互为备用的低压干式变压器供电, 脱硫 PCI、PCII 段之间和 PCIII、PCIV 段之间设联络开关, 正常时联络开关打开, 当某一段进线 电源故障时跳开该段进线开关, 合上联络开关。 MCC 均应采用双回路供电, 两路 电源互相闭锁(能远方控制)。脱硫保安 MCC 段的工作电源从 380/220V 脱硫 PCI、PCII 段各引 1 回, 脱硫保安 MCC I 、II、III 段的备用电源分别从主机保安 PC 引接。
脱硫岛单独设置了一套 110V 直流电源系统和一套容量为 40kVA 单相交流220V UPS 系统。提供操作、保护和热工电源。
脱硫岛控制系统采用南京科远公司的 DCS 控制系统。
现就黔东火电厂 2024-2026 年脱硫系统维护检修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公司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人式选择承包人。
2.2 招标范围
2.2.1 黔东火电厂 2024-2026 年脱硫系统维护检修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1 维护对象及范围: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包括黔 东火电厂 2×600MW 机组脱硫及其公用系统日常维护检修及 6 台次 C 级检修内容。 包括:脱硫系统区域内的机务、电气、热控维护检修工作;脱硫区域的固定消防 水管、电空调、照明、工业给排水管(含雨排水),脱硫区域的沟道及地下管网的保养、清理、修缮及维护。
2.2.1.2 日常维护检修:为了保证机组设备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所需进行的巡 视检查、调整、试验、解体检修(含所有辅机及电机)、更换零部件、定期养(维) 护、设备消缺、油质处理、事故抢修、临修、治理设备“七漏 ”、380V 辅机换新等所有维护检修工作。
2.2.1.3 等级检修:除整台机组经向调度申请并批准后进行的 A/B 级检修以外, C/D 级检修标准项目。
招标期内检修计划安排:
2024 年安排#1 机组 C 修 1 次、 #2 机组 C 修 1 次。
2025 年安排#1 机组 C 修 1 次、 #2 机组 C 修 1 次。
2026 年安排#1 机组 C 修 1 次、 #2 机组 C 修 1 次。
上述计划中的 C 修标准项目包含在本合同范围内, 要求各增派 250 工日(即在日常维护人员基础上再增加 10(人) *25(天))。
2.2.1.4 除雾器积浆堵塞清理(含机组临停、C 修期间)、喷淋管及喷嘴堵塞 清理及更换(含机组临停、C 修期间)、浆液泵叶轮及泵壳防磨(含喷砂除锈)、 玻璃鳞片防腐、油漆防腐、湿磨机橡胶衬板更换及筛选钢球、陶瓷片贴衬防磨施
工(3 年总量约 1000㎡)等单项综合人工费 3 万元以内的技改非标项目均包含在
本标段范围内。因招标人责任导致的事故抢修、自然灾害引起的救灾抢险及招标 人因生产需要安排的技改项目、非标项目,当单项工程综合人工费大于 3 万元(不含 3 万元)时由招标人另行委托。
2.2.1.5 临修、抢修:为了消除缺陷、排除故障,使机组尽快恢复备用或运行而进行的检修、设备解体等工作, 包括消除潜在缺陷、故障的预防性检修工作。
2.2.1.6 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维护检修工作所需的人工、低值易耗材料、施 工机具、试验器材(不含合同规定由招标人提供的试验器材),均由投标人提供,特殊规定的除外。
注:本招标项目的具体工作范围、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3 工期要求
2.3.1 工期期限: 2024 年 1 月 1 日-2026 年 12 月 31 日
2.3.2 承包人应提前一月派骨干人员到黔东火电厂工地熟悉现场和设备情况, 办理进场、安全培训等手续, 满足项目管理人员提前一个月进场, 机务、电 控专业人员必须在进场交接前 10 天完成招标人组织的资质认证考试,其他人员 应自项目交接之日起 10 天之内进场到位的要求, 2024 年 1 月 1 日 00:00 与原维护检修单位正式交接,履行合同义务。
2.3.3 本合同执行 6 个月后,发包人将对承包人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评价内容主要依据承包人的月度考核记录、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等(详见附件五 安全质量综合考核实施细则),如最终评价结论为不合格,发包人有权终止本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电力工程承包三级或建筑机 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2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具有 300MW 及以上机组脱硫设备系统运行维护检修或机组运行维护项目承包业绩(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 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所提供的业绩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 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 维护设备
3.5.1 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维护设备, 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维护作业要求。
3.5.2 若中标, 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维护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 项目经理
3.6.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 具备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证 B 证;具备注册建造师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6.3 应有脱硫系统检修经历, 担任过 1 年以上的项目经理(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6.4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实行押证管理, 中标人从签定合同起需将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押在业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
3.6.5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不少于2人的拟定项目经理的书面介绍材料, 经与招标人的充分协商后, 方可予以任命。投标人任命项目经理时, 必须向招标 人递交正式任命书, 并同时出具投标人法人签署的对本项目经理的书面正式授权,至少包括以下列内容:
a、对本项目的全面管理权、决策、决定权;
b、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对项目机构人员设置的调整变更权;
c、为保证本工程工作正常顺利开展而采取的适当的资源配置(成本支出)权。
3.7 人员要求:
1)主要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均应有检修管理工作经验(要求提供相应证明,否则不予采纳);技术人员应具备应有脱硫检修经验。
2)安全员:从事发电厂电力系统检修、维护等相关工作经验,具有地方安全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3)起重、焊工(含高压焊工)、金属检测、电工、热工计量等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合格证、上岗证。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
3.9.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提供近 3 年安全施工记录证明),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4)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10 月 30 日至 11 月 7 日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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