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能源开发 海门电厂基于熔盐储热的调频调峰安全供热综合提升示范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2-414)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能源开发 海门电厂基于熔盐储热的调频调峰安全供热综合提升示范项目工程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2 规 模: 本项目为华能海门电厂基于熔盐储热的调频调峰安全供热综合提升示范项目实施过程的工程监理。本项目配置人数要求不少于5人,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3 标段划分: 华能能源开发 海门电厂基于熔盐储热的调频调峰安全供热综合提升示范项目工程监理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5 服 务 期: 240天,以技术协议书的要求为准,乙方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2.6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范围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本工程从初步设计具备审查条件、施工准备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包括设计监理、施工监理和调试监理,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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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01月01日至今,不少2个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厂机组设备安装或检修监理业绩。
(3)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