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6MW分布式光伏发电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金塔县6MW分布式光伏发电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包)。
2.1.1项目概况:
金塔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拟在金塔县7个乡镇政府驻地、村委会所在地、卫生院、企业、学校屋面建设总规模 (交流侧)约6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本工程为分布式光伏电站,主要任务是发电,利用屋面和集体土地建设光伏电站及配套送出工程,缓解地区用电高峰及低谷期电力输出的不平衡问题,提高电网稳定性,以支付租金方式稳定、可靠提高农户和村集体收益,带动乡村振新发展。
项目组件具体排布方式和装机容量以实际资源为准,项目容配比为1:1,拟选用超高功率单面单晶650Wp或更大功率的电池组件,拟选用25kW、30kW、50kW、60kW户用式逆变器,以0.4kV电压等级通过公用或专用变压器接入电网。项目建设方案和技术要求须满足当地电网公司相关规定以保证项目按期并网发电。
2.1.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本主要包括:建设总规模 (交流侧)约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0.4kV电压等级通过公用或专用变压器接入电网。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详见招标文件后续章节描述。
(1)承包人负责项目设计:完成本工程涉及的勘察、地形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设备技术规范书等本工程所需所有阶段所需的设计工作;
(2)承包人负责光伏电站工程设备和材料的采购;
(3)承包人负责光伏电站工程全部土建工程;
(4)承包人负责光伏电站设备及材料的安装工程;
(5)承包人负责光伏电站工程物资订货、收货及保管;
(6)承包人负责光伏电站工程安装调试工程;
(7)承包人负责项目手续及合规配合;
(8)承包人负责项目用地及屋面租赁手续办理;
(9)承包人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服务;
(10)承包人负责管控系统服务;
(11)承包人负责验收服务;
(12)承包人负责涉网试验及评价(如需);
(13)承包人负责并网服务及按照电网要求完成负荷建模工作;
(14)承包人负责基础设施服务(如需);
(15)承包人负责项目联合启动试运作服务;
(16)承包人负责建筑工程包括工程内容及规模范围内所有协调停电钻、跨越、带电接火等相关事宜;
(17)承包人负责电网接入相关、接入及调试等工作;
(18)承包人全面负责工程的各项工作并建立相关组织机构并对总承包范围内的安全、质量、工期、造价和水保、环保、档案、卫生防疫、消防、工程规划核实等负全面责任。并负责配合项目后评价;
(19)承包人负责按照国家能源集团企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管理基本规范(竣工前能够通过集团一级标准化验评)及标准在本工程范围内设置功能性、警示性等外观标识标牌。(如需)
(20)承包人负责满足集中监控(安四风电场、民勤、兰州)接入要求;
(21)承包人负责外来备用电源;(如需)
(22)项目执行过程中,如电网公司为区域电网安全、运行控制提出的其他新要求。功能、物料不能满足新要求,优先采用升级、功能补全的方式来处理;
(23)分包单位进场前,承包人必须与其签订安全责任状。项目实施过程中,每周邀请监理单位,对项目各个作业面及分包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
(24)承包人负责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承包人负责技术监督检查及验收;
(25)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期、生产准备期施工场区内所需的宣传标语以及生产准备工作。竣工前须通过国家能源集团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
(26)工程开工前各项政府审批、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含会议费、专家咨询费等)、政策处理、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电网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调试试运、验收、第三方质量监督检查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
(27)每个分布式电站实现无线覆盖4G/5G,视频监控信号通过现场4G/5G向发包人监控中心回传。光伏场区监控系统规格:每个电站部署1台球机,落地箱变须按照相关规范配置防护围栏(每个专变部署1台球机),并能够被摄像头清晰监控;
(28)本工程采用EPC工程总承包的方式,投标人全面负责上述工程内容及规模范围内的勘察、设计、采购、建安施工、调试、试运行、涉网性试验(包含特殊性试验项目)、工程移交生产和性能保证、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总承包,工程须满足生产投运的所有条件。投标人均应按招标人及监理人的指示在本标段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各项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并做好相关配合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手续协调、设备调试、地方协调等)。
2.1.3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始时间: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30 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项目建设地点: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MW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0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07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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