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公司技改项目-62号机组脱硝催化剂采购二次公告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市代市镇东北
2.2 项目规模:2×6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2号炉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烟气脱硝所需的脱硝催化剂,包括催化剂设计、生产、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旧催化剂的处置、技术服务、检验、售后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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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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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号机组脱硝催化剂采购 |
脱硝催化剂963.4立方米,喷氨流场优化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62号机组脱硝催化剂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必须为催化剂生产厂家。
6.投标人(不是关联单位或上下级企业)应具有脱硝催化剂全尺寸实验检测评估CNAS证书。
7.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2020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2 项300MW及以上容量锅炉脱硝蜂窝式催化剂供货和安全投运业绩(需投运一年以上)。投标人业绩应同时提供:(一)合同复印件(合同标的、签订时间、业主联系方式等内容),(二)供货合同对应的投运时间及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8.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2020年、2021年及2022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财务报表。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9.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50)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旧催化剂,被委托单位须持有有效的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50),且须与委托方有书面协议。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1-01 09:51到2023-11-0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