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西热节能环保技术 脱硝催化剂中试检测平台主反应系统成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1-3-01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
1. 招标条件
苏州西热节能环保技术 脱硝催化剂中试检测平台主反应系统成套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
2.2 规模:/
2.3 建设工期:/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苏州西热节能环保技术 脱硝催化剂中试检测平台主反应系统成套设备采购。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采购第一、二条检测平台主反应系统共2套,单套系统包括水蒸气发生装置、电加热器、流量控制系统、4台脱硝反应器、管道及控制阀门、换热系统、尾气处理系统、烟气采样处理系统等;同时采购1台空压机、2台制氮机及其配套系统等,以及设备运输、系统设备集成安装、调试、验收等。详见技术规范。
2.6 交货地点:江苏省苏州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交货期:分两批次交货,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完成第一套系统到货、安装、调试。签订合同后12个月内完成第二套系统到货、安装、调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资格能力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长小试烟气脱硝催化剂检测台或1项烟气脱硝催化剂全尺寸检测台供货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