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风电场项目陆上集控中心场平及进场便道工程招标公告
临高海上风电场项目陆上集控中心场平及进场便道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临高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海南省临高县西北部海域,规划总装机容量60万千瓦,共配套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一座陆上集控中心。陆上集控中心选址临高县调楼镇隆道村西北侧建设。陆上集控中心场地的地形地貌简单,场地地势较为开阔,主要为荒地、桉树林、和灌木林地。陆上集控中心南侧22m左右紧邻现有滨海大道,路面为沥青道路,场地用地红线范围内已进行清表。
地基标高:根据场平标高及原始地面标高,挡土墙基底相对于原地面埋深一般为1m~1.5m。以设计场平标高为±0.00m,基底标高一般为-2m~-3.5m。
2.2 施工地点:海南省临高县调楼镇。
2.3 采购内容:
本陆上集控中心场平及进场便道工程包括施工及材料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具体工程范围、内容、工艺技术、安全质量、文明等要求和措施、质检、验收标准等,满足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文件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华能集团工程建设等有关要求。
(1)进场便道工程施工,包括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回填、路面工程,以及配套的涵洞、涵管、护坡工程、截排水沟、施工临时便道、错车平台、填筑通道、路面标志牌线(若需要)、路缘石(若需要)、防护墩、弃土场等辅助工程。
(2)陆上集控中心场平工程施工,包括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回填、余土外运或外购土、站外挡墙护坡、站外排水工程、施工相关的检验、试验工作。
(3)负责本次招标工程施工期间临建设施,包括加工厂、施工用水及用电、临时用地、现场通信及网络等所有临建及设备、设施、临时道路等,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负责本次招标工程施工期环水保措施(包括塌方清理、道路抑尘、临时绿化、施工机械和车辆进出场冲洗等),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负责本次招标工程后期场地清理等工作,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6)负责本次招标工程现场查勘、选定弃渣场,并得地方政府环评、水保等部门批准,用以堆放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渣,弃渣后应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植物绿化措施,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4 工期:本工程计划2023年11月初开工,工期60天(具体开工时间及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技术文件要求及附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2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房建类或市政类相关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合同材料(合同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页面、合同签订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任职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和社保证明。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02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1月08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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