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57/16-SB-047)
一、 招标条件
福建华电可门三期2×1000MW煤电项目锅炉烟风煤粉系统补偿器采购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10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见技术规范书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57/16-SB-04701 锅炉烟风煤粉系统补偿器 两台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所需的锅炉烟风煤粉管道系统配套的补偿器(含金属补偿器和非金属补偿器),每台炉132套,共计264套,详见技术规范书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锅炉烟风煤粉系统补偿器】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份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等级新建燃煤机组锅炉烟风煤粉系统补偿器投运业绩(金属补偿器和非金属补偿器各有一份或同时具备)。 所提供的投运业绩应包含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或首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2)加盖建设或生产单位签章的使用证明性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通过质保期的使用证明,或验收检验报告,或质量保证金结清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8.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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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