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汕头海门发电 2024至2025年度消防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1-2-066)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汕头海门发电 2024至2025年度消防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简介:华能汕头海门发电 是汕头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工作极其重要,为保证日常防火巡查、灭火救援等消防工作正常开展,设立本项目。
2.3招标范围:
负责厂区24小时火警值班和灭火救援工作;参与日常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按规定参与动火监护及危化品装卸监护工作;参与突发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消防车辆、灭火装备、灭火剂和防护装备的保管保养工作;参与消防演练,协助招标人进行消防培训和开展消防宣传等。
本项目需配置人员共14人。
2.4项目服务期:两年,计划自2024年01月0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投标人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作任务,无故延期将按合同或技术协议中的考核条款进行考核。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安全、质量评审,评审不合格招标人可提前解除合同。若投标人中标后未在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工或经招标人评审未能履行合同的义务,招标人有权委托其他单位履行合同义务,所发生的费用从投标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并要求投标人赔偿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2.5标段划分: 华能汕头海门发电 2024至2025年度消防服务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01月01日起至今,至少2个消防服务或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或消防设施工程维保项目业绩。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