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东莞燃机热电 2024至2025年度消防保卫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1-2-065)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东莞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东莞燃机热电 2024至2025年度消防保卫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简介:本次招标项目为华能东莞燃机热电 2024年、2025年度生产区域消防、保卫相关服务,负责东莞热电公司一期范围内安保、消防服务,落实一期厂大门、消防岗值班值守,共需配置16人,其中队长1人,保卫人员5人、消防值班人员6人、消防司机4人,消防值班人员、消防司机均需持建筑消防员证,消防司机还需持B2证以上大型车辆驾驶证。
2.3招标范围
投标人负责华能东莞燃机热电 生产区域的门卫管理、人员和物资的进出管理、厂区秩序维护、安防巡逻、重要场所守护,人员、设备的安全保卫,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值班;微型消防站、监控中心、建筑消防设施的操作与维护、参与动火监护及危化品装卸监护工作;厂区道路交通秩序、停车区域管理及与安全有关的日常工作和各项临时性任务,负责协助甲方和公-安机关处理发生在本厂的突发事件,开展反恐维稳等工作,维护厂区范围内的正常生产治安秩序及人身、财产安全。投标人负责配备手持式对讲机、警用橡胶棍、警用防爆盾牌、警用防爆钢盔、警用防爆钢叉、吹气式测酒仪、强光便携式充电手电筒、用巡逻车、消防战备电动车等保卫设备。
2.4 服务期:自2024年01月0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5标段划分: 华能东莞燃机热电 2024至2025年度消防保卫服务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01月01日起至今,至少具有2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消防或保卫服务业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