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哈密花园4×660MW机组#1、#2汽轮机通流提效改造项目地坪改造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能源哈密花园4×660MW机组#1、#2汽轮机通流提效改造项目,为花园电厂1、2号机组汽轮机进行通流提效改造。
招标范围:对项目单位汽机房、食堂、综合办公室等场地的改造。(主要工作为拆除损坏地面并重新铺设地砖、地坪、地板等,共约5.5万㎡)
工期:总工期40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项目地点:新疆哈密市南湖花园电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厂房地面施工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0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1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