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竞标公告(公开竞标)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6-230378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 基础设施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 资产管理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沥青混凝土,本次采购沥青混凝土的使用人是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 肇庆新区丰乐截洪渠综合工程(二期)项目部,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 基础设施公司肇庆新区丰乐截洪渠综合工程(二期)沥青混凝土一批,采购人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2、竞标范围:本次竞标是采购物资的供应、运输、装卸和售后服务等。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吨) | 备注 |
1 | 沥青混凝土 | 粗粒式(AC-25C) | 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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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沥青混凝土 | 中粒式(AC-20C) | 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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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改性沥青混凝土 | 细粒式(AC-13C)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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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石油沥青 | 70号A级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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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乳化沥青 | /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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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16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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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次竞标数量仅为估算数量(采购的具体数量以所签订合同为准),最终结算量是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并且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设计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采购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投标人无权就此向采购人主张任何权利,即数量调整,投标人应予以无条件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的依据。
4、交货时间:预计供货开始时间从2023年 11 月,开始至工程施工结束,且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阶段性分批组织进场。
5、交货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竞标文件要求。
7、付款方式:
(1)甲方采取电汇/银行承兑汇票/电建集团财务公司承兑汇票/E信通/云信/电建融信等方式向乙方付款。
(2)结算方式: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无预付款;先货后款,结算周期以当月25日起,次月24日止,每月对账结算一次,对账单一式二份。经双方核实无误签字,且竞标人提供国家规定的正规合法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采购人收到竞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付本次结算周期供应沥青混凝土款总金额的100%。
(3)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当期采购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税率13%)。
(4)付款方式:电汇。
8、投标人在竞标报价前应做好实地查勘,充分了解各标段实际路况及运输条件,本次投标报价已含因道路运输条件改变而增加的费用,后续对运输问题进行索赔事项均不受理。同时投标人所报价格已包含但不限于运输费、税费、专利使用费、产品生产过程中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和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等。沥青混凝土质量保证期为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 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具有专业技术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生产企业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代理书,或与生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协议扫描件,且其代理的生产企业须满足第1条生产企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8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应提供本企业近两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6、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