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家口卷烟厂 易地技术改造项目-项目管理已由国家烟草专卖局以国烟计[2023]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家口卷烟厂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联合工房91260平方米、生产管理用房9000平方米、生活配套用房6000平方米、倒班宿舍1350平方米、动力中心7600平方米、原料周转库12000平方米、成品库15000平方米、辅料一级库15120平方米、化学品库1200平方米、工业垃圾站2000平方米、叉车充电用房1000平方米、污水处理站400平方米、门房150平方米、架空物流连廊1200平方米、地下车库36000平方米、地下管廊2600平方米、地下人流连廊550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202430平方米;配置3条3000kg/h的叶丝生产线,1条2000kg/h的梗丝生产线;搬迁原有卷接包设备、滤棒成型设备,新增装封箱设备,填平补齐条烟输送、滤棒发射等辅助设备;建设片烟配方、辅料平衡、滤棒固化、成品周转、备品备件自动化物流系统;建设智能控制与信息化系统,建设数字化产线系统;配套建设锅炉、给排水、真空、压空、变配电、制冷空调、除尘等公用动力设施;建设消防、环保、劳动安全、职业卫生、节能设施,联合工房按绿色工房三星级标准建设;配套建设外管外线、道路、绿化、围墙、大门等室外工程。
2.2 招标范围:
张家口卷烟厂 易地技术改造项目-项目管理,主要内容包括:
2.2.1协助委托人与工程相关政府部门的外部协调管理;
2.2.2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设计管理;
2.2.3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招标采购管理;
2.2.4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合同管理;
2.2.5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质量管理;
2.2.6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进度管理;
2.2.7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投资管理;
2.2.8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安全管理;
2.2.9建立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信息与档案管理;
2.2.10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现场管理;
2.2.11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风险管理;
2.2.12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竣工验收与保修阶段管理等(但不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招标代理、设计与监理服务)。
2.3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经国家烟草专卖局整体竣工验收通过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工程咨询单位建筑专业甲级资信证书,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须提供2020-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户
3.1.3 业绩要求:\
3.1.4 信誉要求:
3.1.4.1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2 列入烟草行业及河北中烟工业 、张家口卷烟厂 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列入烟草行业其他直属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以及参与本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存在向行业外人员行贿行为的供应商,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
3.1.4.3列入河北中烟工业 、张家口卷烟厂 失信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3.1.4.4 除上述情形外,参与本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1.5
3.1.6 其他要求:
3.1.6.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6.2 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1.6.3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技术部分(暗标)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供应商信息的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详细内容请下载招标文件查看;
3.1.6.4 投诉及监督部门:张家口市万全区行政审批局(招标投标管理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 11 月 29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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