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甘肃公司所属新能源场站恶意代码监测系统加装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1-3-103)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酒泉市、金昌市、定西市、永登县、庆阳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甘肃公司所属新能源场站恶意代码监测系统加装集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总体描述:甘肃电力调度中心《关于加强2023年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发电企业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开展电力专用恶意代码监测系统建设工作,并接入调度主站进行统一管理,同步加强移动介质接入管理,强化电力监控系统外设设备管控。按照通知要求,在新能源场站加装电力专用恶意代码监测系统并接入甘肃省电力调度中心主站系统,完成联调投运、出具联调报告。
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华能甘肃能源开发 下属5家新能源单位,共21个新能源场站涉网电力监控系统关键业务主机设备上部署防恶意代码检测系统,并接入甘肃省电力调度中心主站系统,完成联调投运、出具联调报告,关键业务包括I区的五防主机、监控主机、AGC/A/VC工作站、风机(光伏)监控工作站、风机(光伏)监控服务器等,II区的保信子站、功率预测工作站、功率预测服务器、现货主机等。
工期要求:本工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划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资格能力要求:无。
3.2.3业绩要求:近3年,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恶意代码监测系统接入电力调度中心业绩。以合同扫描件为准。
3.2.4 项目经理要求:无。
3.2.5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投电力监控系统恶意代码监测系统产品需提供:1.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 实验认证中心出具的电力监控系统恶意代码监测系统专项测试报告;2.所投设备已在省调各级调度主站完成部署接入并投运的调试报告或设备原厂家出具含有调度主站设备接入运行截图的证明。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