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兰州新区热电有限公司位于甘肃省兰州新区永定河街(纬三十四路)东延段,总建筑面积为42014㎡,热源厂主要包括2×116MW锅炉房建筑面积2991㎡、2×29MW锅炉房建筑面积1766㎡、办公楼(共4层)建筑面积6239㎡、检修楼(共3层)建筑面积2827m2、宿舍楼(共3层)建筑面积2076㎡、生产区绿化 养护26093㎡等。康乐光伏项目位于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康乐县苏集镇高楼子村,主要包括20MW光伏项目开关站,占地面积约3000㎡。
2.2招标范围
本次物业服务招标范围包括:厂区绿化养护及补栽补种、办公场所盆栽种植养护等;生产区域道路卫生清扫,非生产区域道路清扫及办公楼、检修楼(食堂)、宿舍楼等楼内区域保洁服务;公司车辆驾驶和食堂厨师服务及日常管理;公司门卫值班值守服务;非生产设备设施主要包括给排水设施(包括化粪池清理)、办公用电照明及网络通讯、供暖设施、直饮水系统、宿舍楼太阳能热水系统、食堂灶具清洗维修等服务。
2.3服务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合同按年签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无。
3.2.2 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项物业服务业绩,且其中至少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以合同扫描件为准(须包含招标采购/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按无效业绩评审)。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7日9时00分起至2023年11月13日17时00分止。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兰州新区热电有限公司位于甘肃省兰州新区永定河街(纬三十四路)东延段,总建筑面积为42014㎡,热源厂主要包括2×116MW锅炉房建筑面积2991㎡、2×29MW锅炉房建筑面积1766㎡、办公楼(共4层)建筑面积6239㎡、检修楼(共3层)建筑面积2827m2、宿舍楼(共3层)建筑面积2076㎡、生产区绿化 养护26093㎡等。康乐光伏项目位于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康乐县苏集镇高楼子村,主要包括20MW光伏项目开关站,占地面积约3000㎡。
2.2招标范围
本次物业服务招标范围包括:厂区绿化养护及补栽补种、办公场所盆栽种植养护等;生产区域道路卫生清扫,非生产区域道路清扫及办公楼、检修楼(食堂)、宿舍楼等楼内区域保洁服务;公司车辆驾驶和食堂厨师服务及日常管理;公司门卫值班值守服务;非生产设备设施主要包括给排水设施(包括化粪池清理)、办公用电照明及网络通讯、供暖设施、直饮水系统、宿舍楼太阳能热水系统、食堂灶具清洗维修等服务。
2.3服务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合同按年签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无。
3.2.2 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项物业服务业绩,且其中至少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以合同扫描件为准(须包含招标采购/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按无效业绩评审)。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7日9时00分起至2023年11月13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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