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电科院烟气余热耦合闭冷水废热深度梯级利用示范工程设备及配套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常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2×1000MW清洁高效燃煤发电项目建设两台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湿冷机组。工程已于2023年6月开工,第一台机组于2025年6月底正式投产,第二台机组于2025年7月底正式投产。
本次招标项目为烟气余热耦合闭冷水废热深度梯级利用示范工程设备及配套服务,采用“EP”方式,投标人负责设计、制造、供货、安装指导、调试、控制策略、培训、试验和验收资料等内容,本项目须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并投运。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
(1)通过空预器旁路烟道布置烟气-给水换热器及烟气-凝结水换热器,从空预器入口高温烟气开始逐级回收烟气余热及引风机温升,对应排挤汽轮机侧高加、低加抽汽,提高汽轮机做功能力,同时利用空预器出口烟气加热热媒水并以之驱动热泵耦合回收部分闭冷水废热,提升空预器入口冷风温度和低温凝结水温度,降低机组供电煤耗。
(2)系统投运后,通过系统优化设计等方法,优化系统配置,提高换热器传热性能,基于能级匹配原理研究烟气流量与工质流量、烟温与水温的控制逻辑优化,提高系统自动控制投用率和节能量。
(3)本项目应按照电厂创建国家优质金奖工程进行设计、制造、供货。投标方应充分挖掘项目亮点,积极开展本项目专利申报(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9项,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9篇,专利和论文由招标人审核定稿)、科技创新成果项目及QC攻关等工作,凡依托于本工程的相关专利、成果等,归国家能源集团所有,且主要完成人由招标方指定。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总工期:详见第5章:委托人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锅炉制造(锅炉A级)。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空预器旁路烟道烟气余热利用供货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若投标人有相关国家级或省部级(空预器旁路烟气余热利用类)科技项目课题的,可以提供计划任务书代替(1份计划任务替代1份合同业绩),并附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6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空预器旁路烟道烟气余热利用(设计或制造或改造)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须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1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16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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