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只划分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
澄城8万千瓦复合光伏发电项目为陕西省2023年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项目,不建设储能。项目位于陕西省澄城县冯原镇和西社乡一带,距离南侧澄城县城约20km,场址中心距离西侧S201约5km,周围有村道通过,对外交通较便利。场址区中心点坐标为E109.73°,N35.25°,平均海拔高度约650m。拟开发项目土地属性为未利用地,荒山荒坡用地面积为2880亩。本期规划直流侧装机规模96MW,交流侧80MW,接入澄城冯原5万千瓦复合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110kV采用单母线接线方式,利用已有线路送出。项目预计2023年12月15日开工,2024年7月31日并网发电。
本工程光伏组件拟选用P型550Wp及以上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逆变器拟选用300kW及以上组串式逆变器,28块光伏组件为一串。采用固定式支架,2*28 竖向布置方式,支架倾角26°,组件最低点距地2.5m,支架南北向间距8.8m。经计算,本项目直流侧安装总容量为 96MWp,共设计36个子方阵,其中9个方阵采用3200kVA 箱变,6个方阵采用 2500kVA 箱变,7个方阵采用 2000kVA 箱变,14个方阵采用1600kVA 箱变。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澄城8万千瓦复合光伏发电项目为光伏厂区、升压站扩建、集电线路施工准备、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并网、培训、试运行、验收、移交生产等EPC总承包一揽子交钥匙工程(工程建设监理除外),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设计主要包括光伏区、35kV集电线路(包含电缆、架空部分),110kV升压站扩建、公网通讯线路、陕西公司区域集控中心信息及控制功能接入的勘察设计;初步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区、升压站扩建部分、集电线路等地勘、初步设计报告(含审查),技术规范书、材料清单、执行概算等编制;施工图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地勘、设计、计算书、采购设备图纸文件、现场施工图、竣工图编制;完成相关部门施工图纸审查工作;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水土保持设计专篇,设计专篇均需单独编制报告并按照要求组织进行审查;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现场交桩、派出设计代表驻场并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
2)光伏场区(含35kV集电线路):所有设备和材料采购、供货、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二次倒运、到货验收、性能试验、仓储保管等;光伏支架基础施工,试桩施工,箱变设备基础施工(含事故油池),电缆施工(含直流部分、交流部分),场区内、外部道路施工,借用道路通行、维护、保障,场内排水系统,场区及场外防洪施工,场区围栏等全部土建工程;场区光伏组件、箱变、逆变器、通讯柜、电缆、接地等安装、系统集成、试验(包括常规试验和特殊性试验)、调试、试运行、整套启动、消缺处理至移交给招标人的全部工作;35kV集电线路(含电缆部分、架空线路部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试验(包括常规试验和特殊性试验)、调试、试运行、整套启动、消缺处理至移交给招标人的全部工作。
3)110kV升压站扩建部分:所有设备和材料采购、供货、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二次倒运、到货验收、性能试验、仓储保管等,包括但不限于110kV主变及其附件、110kVGIS成套设备、35kV配电装置(SF6充气柜)、动态无功补偿(水冷)成套装置、全站电缆、二次及综合自动化设备、通讯系统设备、计量系统设备、集中监控系统设备、视频监控、火灾报警、全站照明、供暖、通风及空调;土建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设备基础、局部绿化;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主变、SVG、35kV配电装置(SF6充气柜)、电缆、消防、二次及综合自动化设备、通讯系统设备、计量系统设备、集中监控系统设备、防雷接地、升压站变电架构等设备的安装、系统集成、试验(包括常规试验和特殊性试验)、调试、试运行、整套启动、消缺处理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调试、试运行、整套启动、消缺处理至移交给招标人的全部工作。
4)以发包人名义办理并网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并网前、后的各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电网公司、发包人组织的各类验收),以发包人的名义办理相关并网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并网调度协议、通信协议、购售电合同、供用电合同、电力业务许可证等),以及电网要求的其他并网测试、验收手续。
5)光伏电站专项验收及其他部分工作范围见界限表,界限表未明确的内容均由承包人负责。
6)光伏电站建设手续办理工作范围见界限表,界限表未明确的内容均由承包人负责。
7)负责项目光伏区土地流转及用地协调工作(含相关协调费用),承担建设期首年土地租赁费;负责项目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施工临时占地(含填方、挖方区租用,35kV线路用地)补偿;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政府部门、村组、村民等)的协调沟通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8)按照发包人要求负责建设期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施工现场临建区扩建,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移交,升压站辅助设施工程,场区环境整治等。
注:EPC总承包不含储能工程。
2.1.3其它: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开始时间:暂定开工时间2023年12月15日,具体开工时间由发包人通知确定。
计划工期结束时间:2024年7月31日全部并网发电,总工期为210天。(2月6日至2月24日不计为有效工期)
2)质量目标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建设质量满足国家、行业强制性条文要求,达到设计标准,满足《新能源项目工程建设标准工艺手册》相关要求。
a)不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b)按分项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合格率100%,建筑工程优良率≥90%(按电力行业标准进行建筑部分验收的工程),安装工程优良率≥95%。
c)节能、生态环保指标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建设生态友好型工程;
d)机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
e)工程档案管理规范,文件归档齐全,内容详实,且移交及时;
f)机组(方阵)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高标准通过达标投产验收。
3)安健环目标
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目标是努力实现人身死亡“零事故”目标,杜绝发生以下等级事故:
a)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
b)不发生一般及以上施工机械事故。
c)不发生一般B类及以上设备不安全事故。
d)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
e)不发生负同等责任的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
f)不发生施工垮(坍)塌事故。
g)不发生施工现场人员群体性健康事件。
h)不发生影响集团公司、陕西公司形象的环保、水保事件。
2.2其他:本项目所在区域各光伏地块相对零散,各地块坡度较大,要求投标人充分了解项目地块情况,在设计阶段开展深入优化。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容量50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容量5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单项合同量50MW及以上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容量5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最多2家,且必须以牵头单位进行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双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10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16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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