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 扩建一期海工工程抗震数模试验补充复核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1-2-208)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 扩建一期海工工程抗震数模试验补充复核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2 规 模: 本招标项目,
2.3 标段划分: 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 扩建一期海工工程抗震数模试验补充复核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按照甲方通知开展工作,具体进度要求详见附件《海工构筑物抗震数模试验补充复核任务书》。
2.6 招标范围:根据取水泵房周边护岸平面调整,补充开展抗震数模试验,验证内护岸二期、北取西护岸、泵房直立墙的抗震稳定性及破坏形式,分析对取水及厂区安全产生的影响,同时将计算结果与调整前方案的计算结果进行比对分析,确保计算结果的一致性,且满足设计要求。如上述海工构筑物不满足华龙一号机组的要求,提出加固方案并重新分析计算,直至计算结果满足要求;并计算泵房直立墙各工况内力,为结构设计提供依据。
承办专题两纲专家审查会、最终报告专家审查会。
具体服务要求详见附件《海工构筑物抗震数模试验补充复核任务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1)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投标人至少具有3项核电或水电或者海岸工程的抗震安全评价工作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2.3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