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湖北新能源府河、枣阳光伏电站2024-2026年度设备检修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1-2-144)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湖北新能源府河、枣阳光伏电站2024-2026年度设备检修维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湖北省。
2.2 规 模: 项目简介:场站实施全托管检修维护模式,招标人不安排人员值守,电站已接入招标人远程集控中心,由远程集控中心统一进行24小时运行监控。投标人须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公司电力生产管理和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定,开展本项目的检修、维护、安全、资产管理等工作,配合招标人开展运行管理工作,少量人可以在项目间调配。
华能曾都府河光伏电站装机容量20MW,位于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府河镇孔家畈村附近,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30′59"、北纬31°36′16",北侧有S28,东侧有G316,距离分别为5km和2km。交通条件较为便利,可满足太阳能光伏发电站对外交通运输要求。本项目共分为2块光伏场区,山地部分含4个光伏发电方阵,面积约500亩,每个方阵接入33台50kW组串式光伏逆变器;平地部分含8个光伏发电方阵,面积约300亩。光伏电站共68970块光伏板,每个方阵接入33台50kW组串式光伏逆变器。每22块电池组件为1个组串,并联8串汇入1台50kW组串式逆变器,每2-4台组串式逆变器汇入1台4进1出交流汇线箱,每8-10台交流汇流箱汇入1台1600kVA箱式开关变压器构成1个1.6MW方阵,将2组变压器经35kV集电线路分别并联后,通过户外HGIS断路器间隔接入35kV母线,最终以1回35kV电压等级接入梅林变电站35kV侧,共18基塔,其中地埋0.45km、架空线路长度4.42km。府河光伏电站2017年6月29日并网发电,2017年9月20日全容量发电;
华能枣阳新市光伏电站装机容量265MW地面光伏,电站位于湖北省襄阳市枣阳市新市镇付家湾村附近,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02′、北纬32°16′,站址附近有S335省道,且有较多村村通公路穿过厂址区域,交通十分便利,可满足太阳能光伏发电站对外交通运输要求。本项目共分为一、二期建设,其中一期66个光伏发电方阵,二期30个光伏发电方阵,共96个光伏发电方阵,面积约9000亩,每个方阵接入18-20台196kW/225kW组串式光伏逆变器。光伏电站共约626332块光伏板,每个方阵接入18-20台196kW/225kW组串式光伏逆变器。每28块电池组件为1个组串,并联18-20串汇入1台196kW/225kW组串式逆变器,根据地块实际情况,每8/13/16台逆变器汇入1台1600kVA/2500kVA/。
2.3 标段划分: 华能湖北新能源府河、枣阳光伏电站2024-2026年度设备检修维护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湖北省。
2.5 计划工期: 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6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鄂东检维中心所属场站的生产运营活动,包含各电站所属的全部生产、生活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巡视巡检、故障处理、缺陷隐患排查及消除、附属设施的修缮、配合预防性试验及技术监督工作、光伏电站组件清洗、场区除草、光伏场区及升压站安保与卫生、外部协调;配合招标人进行场站生产计划经营、指标分析、安全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生产技术支持等设备运行及生产运营工作;配合招标人进行工程缺陷跟踪管理,配合招标人安排的参观检查等生产经营活动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由华能湖北 统一采购,华能湖北新能源下属各场站按照投标人分项报价表分签合同。合同执行过程中,每年年底,甲方对乙方当年的服务质量、履约能力、安全管理等进行评价,经评价70分及以上则继续履行合同,对于评价分数低于70分的,则甲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二级或承修二级或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5项100MW及以上容量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新能源场站年度运维业绩,且每项合同业绩的服务周期不少于12个月,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