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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有限公司一、二期输煤系统委托运行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13     浏览:0    
核心提示:莱州发电有限公司一、二期输煤系统委托运行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规模和
         莱州发电有限公司一、二期输煤系统委托运行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莱州市金城镇华电路8号

2.2项目规模:4×1000MW机组(火电)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2024年5月1日开工,2027年4月30日止,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莱州发电有限公司一、二期输煤系统委托运行

莱州发电有限公司一、二期输煤系统委托运行包括一、二期输煤系统、翻车机运行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委托运行服务工作(从码头卸船机、门机以下至侧煤仓间地面层范围内的燃料分场所辖设备、系统、构建物区域等)、机具车辆等维护及其他工作等。

5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莱州发电有限公司一、二期输煤系统委托运行】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同类输煤系统委托运行服务业绩不少于2项且单项业绩合同额不低于800万元,且运行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提供用户安全运行业绩证明(合同体现首页,能清楚看到合同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规模等内容,否则审查时按无效业绩处理)。

10.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企业成立以来所有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11-10 09:00到2023-11-17 23: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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