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公开竞标)
项目编号: POWERCHINA-0113-230343
一、竞标条件
受 市政建设集团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 市政建设集团 设备物资部集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进行莱州市2023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采购54,320吨沥青混凝土,采购沥青混凝土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
莱州市2023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莱州市2023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是在莱州市2022年乡村振兴建设的基础上,继续对莱州市17个镇街辖区内基础建设薄弱的约172个村庄进行打造和改善提升。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对村庄周边及内部的沟渠、河道、池塘实施清淤、修复、围挡绿化及X066新灰线大修工程等,翻修村庄进出村路,对空闲地及其他重点区域开展“见缝插绿”,提升全市村庄绿化水平。
2、竞标范围
莱州市2023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部用沥青混凝土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 | AC-13C石灰岩 | 吨 | 2,600 |
2 |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 AC-13C玄武岩 | 吨 | 28,000 |
3 |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 AC-13C石灰岩 | 吨 | 9,000 |
4 |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 AC-16C石灰岩 | 吨 | 14,500 |
5 |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 AC-20C石灰岩 | 吨 | 220 |
合计 | 54,320 |
4、交货时间
计划交货期依据现场实际情况而定,按买方下达的送货通知及要求到场时间进行送料,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
5、交货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程郭镇西程村附近40公里范围内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
详见竞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范。
7、付款方式
先货后款,按月对账,季度付款。以买方现场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每月20 日为结算日期。其数量经买方和供货人核实无误签字后且提供国家规定的正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交买方财务挂账。结算日期后3个月内支付当期已结算材料款的 70%,全部材料供应结束并完成结算后12个月内支付至全部结算材料款的97%,剩余3%作为材料保留金,在全部材料供应结束并完成结算起24个月内无息付清。根据甲方收款情况同比例付款。买方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8、其他
采购数量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致使某种材料取消或材料实际供货与竞标规格、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竞标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竞标响应人为沥青混凝土的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提供沥青混凝土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竞标响应人或其代理的生产厂家的沥青混凝土拌合站至项目施工现场的运距不超过80公里(提供沥青混凝土拌合站至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程郭镇西程村村民委员会的运距截图,该项目自挂网之日起,凡参与竞标的竞标响应人与项目现场人员双方确认运距,并进行实测实量,最终将双方确认签字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进行上传)。
4、竞标响应人或其代理的生产厂家从2020年至今的类似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提供清晰且内容完整、真实有效的供货或专业施工合同扫描件)。
5、竞标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2020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竞标项目。生产厂家及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