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台山电厂3号机组脱硫节能提效优化改造及4、5号机组脱硫鼓泡塔修理项目物资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广东公司台山电厂3号机组脱硫节能提效优化改造及4、5号机组脱硫鼓泡塔修理项目物资采购公开招标。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主要包括国能台山电厂脱硫系统持力层弧形固定装置、滑动装置、升气管防坠落装置、分配器异形顶盖、U型支架、卡套式支撑隔圈、过滤器以及高温耐磨玻璃钢管、玻璃钢喷淋管等物资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
2.1.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乙方需在第一时间联系甲方协商关于备件材料物资供货的相关事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0天内到货。
2.1.4交货地点:广东省台山市铜鼓湾台山电厂仓库。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8年1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玻璃钢管(FRP管)的供货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20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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