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孟良河综合治理工程湿地运行管护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阳县孟良河综合治理工程湿地运行管护项目,项目资金为项目收益及差额补贴,出资比例为:100%,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项目服务方。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运管规模:本项目人工湿地为水平潜流湿地,依据《曲阳县孟良河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5.6.2设计水量和设计水质,取用大通污水处理厂中水(地表水准Ⅳ类)作为水源,通过湿地净化功能使其达到地表水准Ⅲ类,出水排入附近孟良河用作生态景观用水等,从而改善孟良河水体环境。湿地占地总面积13.28 h㎡,其中东侧湿地总面积7.37h㎡、处理规模2.76万m³/d,西侧湿地总面积5.91h㎡、处理规模2.23万m³/d。
2.2服务地
2.3服务期限:五年
2.4服务内容:负责对孟良河综合治理工程--中水回用工程部分的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维护,保证工程及时正常发挥效益。
2.5服务质量要求:满足系统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到甲方要求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没有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财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 ”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在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次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次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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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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