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8003-230099
一、竞标条件
受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砂石料一批,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建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韶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本工程维持现状灌溉渠系总体布局,在此基础上,改造灌区内病险渠道及渠系建筑物。改造主要包括渠首工程、总干渠、南干渠、北干渠、左干渠及右干渠 5 条干渠渠道,另包括洋潭支渠等 49 条支渠及相关渠系建筑物的续建配套及提升改造。改造内容主要包括:总干引水渠护砌、拆除重建总干进水闸,干渠渠道护砌 54.233km,骨干支渠渠道护砌 238.01km,干渠渠道除险加固 29.359km,加固改造干渠泄洪闸 20 处,加固改造干渠节制闸 5 处,骨干支渠进水闸一体化闸门改造 37 处,新建右干姜畲节制闸 1 座,加固干渠渡槽 14 座,拆除重建楠竹长虹渡槽及涓上飞涟渡槽,加固干渠及支渠隧洞10 座,加固改造渠下涵 65 处,更新改造机埠 4 处,新建引水渠及干渠拦污清污设施 4 处。拆除重建干渠跨渠生产桥 47 座,新建灌溉试验站 1 座,灌区生产管理用房改造修缮 6 处,改造设施设备检修车间 1 座,新建巡查维养道路 28.649km,配套进行灌区信息化完善与提升。
交通条件:本项目工程分布涉及湘乡市、湘潭市、韶山市,工程区内公路有 G240、G320 、G330和 G107 国道,省、市级公路四通八达,乡村公路发达,交通条件便利。现场大多送货点只能载重10-20t小货车送达,挂车不能抵达。
2、竞标范围:砂石料供应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质量采用规范 | 备注 |
1 | 中砂 | 机制砂 | t | 7000 | SL 677-2014 JTG/T 3650-2020 JTG/T 3660-2020 JTG/T F20-2015 | 右干渠渠道衬砌 |
2 | 碎石 | 粒径 5-20mm | t | 10000 | ||
合计 | t | 17000 |
说明:(1)以上数量为初步估算数量,仅供参考。
(2)采购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采购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为准。
4、交货时间:接到中标通知书后至招标量送完或工程完工,供货高峰期在2023年11月至2024年04月灌渠停水期间,具体以买方通知时间为准。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时间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 卖方必须保证送货到买方指定搅拌场位置,如需二次转运也必须要保证,项目线性分布图详见附件1。
6、质量要求:根据水利及公路规范要求不同,砂石料应满足的规范有:符合国家《GB/T 14684-2022》、《GB/T 14685-2022》行业《SL 677-2014》及产品企业验收标准,详细质量技术要求见第五章第二部分“六、质量技术规范要求”条款规定。在以上质量要求中某些标准不相一致时,取标准高的执行,一次合格率达100%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有合法砂石料开采、加工、销售经营权,有采矿许可证。拥有合法、储量充足的可开采料源,料源石料指标满足建筑石料指标要求,不得是再生或废弃再利用料源。产品已取得国家许可的第三方检验合格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经销和保供证明,且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投标人应具有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至少有一个在50万元以上(附载明总金额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所代理产品的供货业绩均可)。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