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曹妃甸区2023年第六农场曾家湾一村和曾家湾四村土地(占补平衡)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市曹妃甸区2023年第六农场曾家湾一村和曾家湾四村土地(占补平衡)项目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以唐曹政字[2023]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宏实建筑工程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2023年第六农场曾家湾一村和曾家湾四村土地(占补平衡)项目监理
2.2建设地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土地面积为 34.4064 公顷,净增耕地 33.4796 公顷,新增耕地率为 97.31%,地类为水浇地。按照《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设计新增耕地的质量等别为 12 等,不低于周边原有耕地利用等别,新增粮食产能 200877.6 公斤。
2.4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现行合格标准要求。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对唐山市曹妃甸区2023年第六农场曾家湾一村和曾家湾四村土地(占补平衡)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包括监理范围内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合同、信息管理等监理工作,并对本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进行组织协调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要求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实验检测仪器、监测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1或2022年度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
3.4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无在监项目。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6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以评审现场网上查询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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