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
中石化重庆川维项目部
重庆 -中石化重庆川维项目部-川维化工框架协议项目技改工程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 中石化重庆川维项目部,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重庆 -中石化重庆川维项目部-川维化工框架协议项目技改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7VGXCGFA231025003)。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7VGXCGFA231025003/01
标段(包)名称:重庆 -中石化重庆川维项目部-川维化工框架协议项目技改工程-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 2023年-2024年二三类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项目技改工程,具体工作范围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2.2 计划工期: 具体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总工期暂定工期365天。
2.3 建设 2.依据招标人与投标人的合同中约定的质量管理及设计图纸的要求,并且同时满足招标人所在公司及项目部的质量管理要求。合格的质量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配置比例1:50。 3.依据招标人与投标人的合同中对HSE的管理要求,并且同时满足招标人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要求。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配置比例1:50。
2.5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条件: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3.1.2业绩要求:近3年承担过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且有业绩证明。 3.1.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表,进度款滞后情况,满足现场持续续3个月连续作业。 3.1.4信誉要求:近三年无较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标禁入。 3.1.5.项目经理及关键人员、机具等方面应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要求提供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业绩,关键性管理人员需提供岗位职称证书。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