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 长春热电厂吉林省80MW户用光伏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1-3-17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吉林 长春热电厂吉林省80MW户用光伏项目监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拟建设80MW光伏,进行监理服务项目 。
2.2 服务
2.3 采购内容:
从施工准备到屋顶加固、土建、电气、调试至工程项目竣工,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会审,建筑工程、电缆敷设施工、现场设备制作、设备及材料的质量控制,工期进度控制、绿色施工、安全管理、系统设备的调试、试运行、试验及整套系统的性能试验和服务、竣工验收、监理资料整理移交及工程竣工资料审核、配合项目达标投产、验收、创优及竣工决算审计等全过程的监理。
2.4 服 务 期: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全过程监理服务期12个月,在报价中充分考虑户用光伏难点,工期存在延长风险,发生费用应包含在总报价中。
工程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公司颁发的《公司电力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高标准满足达标投产和竣工验收要求,达到行业内一流工程标准。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 建设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实际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3项光伏项目监理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2.3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员工,并提供公司社保证明材料,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专业监理人员应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