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燃料公司华能广东海门港务 2024年至2025年运输管理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1-1-175)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燃料公司华能广东海门港务 2024年至2025年运输管理服务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2 规 模: 华能燃料公司华能广东海门港务 2024年至2025年运输管理服务项目
2.3 标段划分: 华能燃料公司华能广东海门港务 2024年至2025年运输管理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5 服 务 期: 2年
2.6 招标范围:为满足海门港务公司正常生产过程中运输服务的需要,成立车辆运输管理班组,对港务公司日常车辆进行管理、调度,包括港区内物品搬运工作、班车运输服务工作和其他运输管理服务。运输班必须按时、按质完成招标人下达的各项运输服务。配置6名驾驶资格的人员,其中大型客车A1驾照者不少于3人,中型客车B1驾照者不得少于1人,其他人员必须持有小型汽车C1以上驾驶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至少具备1项企事业单位运输管理服务业绩
(3)其他要求:投标人拟委派人员中:持大型客车A1驾照者不少于3人,持中型客车B1驾照者不得少于1人,其他人员必须持有小型汽车C1驾驶资格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