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7/18-QT-175)
一、 招标条件
中国 2023-2025年度催化剂框架采购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标段一平板式催化剂9000立方米/年;标段二蜂 窝式催化剂12000立方米/年。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原则上通知排产日起45日内开始交货,60日内全部交货完毕,具体交货进度应能够满足招标人或需求单位工程实际进展的需要。 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或至下一批次催化剂框架中标通知书下发,有效期以二者后到者为准。 2.4招标范围 中国 所属企业2023-2025年度催化剂框架采购,包括新装催化剂的车板交货。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预估规模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7/18-QT-17501 标段一:平板式催化剂 中国公司所有控股(或管理)单位生产和基建项目所使用的平板式催化剂,包含新催化剂的车板交货。 9000立方米/年 1000 CHDTDZ007/18-QT-17502 标段二:蜂窝式催化剂 本次招标为中国 2023-2025年度蜂窝式催化剂框架采购,包含新催化剂的车板交货。 12000立方米/年 10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备注: (1)采购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框架招标阶段,综合评审得出入围供应商短名单,第二阶段为询价阶段,具体项目进行采购时,通过 线上询价得出相应项目中标人,具体详见框架协议。 (2)本次框架招标预估采购规模标段一平板式催化剂9000立方米/年;标段二蜂窝式催化剂12000立方米/年。招标人不保证本次招标实际采购容量,对实际采购数量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具体采购量有可能低于或超过预估采购规模。招标人保留部分项目不纳入本次采购的权利。 (3)若出现集团公司采购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框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平板式催化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累计数量不少于10000立方米的平板式催化剂供货投运业绩。(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8.投标人(或其全资子公司)需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或中国计量认证(CMA)认定的脱硝催化剂实验室检测与评价资质。(认可的检测范围应至少包含比表面积、主要化学成分相关参数),并提交CNAS或CMA证书以及认可范围附表。 9.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二:蜂窝式催化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累计数量不少于10000立方米的蜂窝式催化剂供货投运业绩。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8.投标人(或其全资子公司)需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或中国计量认证(CMA)认定的脱硝催化剂实验室检测与评价资质。(认可的检测范围应至少包含脱硝催化剂活性、脱硝效率、氨逃逸、SO2/SO3转换率、压降、比表面积、主要化学成分、抗压强度、磨损强度相关参数),并提交CNAS或CMA证书以及认可范围附表。 9.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