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人居环境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人居环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唐山市路北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人居环境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的批复、北行审批[2023]5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路北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人居环境项目
2.2建设地
2.3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薛庄村、富一村、店子村、皂神庄村、西韩庄村、北韩庄村、后城河村、肖家庄村、东曹村、小庄子村、李村、中门庄一村、中门庄二村、前新庄村、后新庄村、刘各庄西村、西龙湾村、油房庄村、大张刘村、小张刘村、宋禾麻庄一村、宋禾麻庄二村、宋禾麻庄三村、二圣庙村24个村庄的坑塘治理项目,涉及治理的坑塘共55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修建护坡46896.50平方米,沟底护砌9440平方米,浆砌挡墙4475.40米,砖墙铁艺围挡7613.50米,铺装工程17526.35平方米。同时,改造雨水管网910米。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3.1.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3.1.3信用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投标人未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4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承诺书)
3.1.5 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特别提醒:(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E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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