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竞标公告
竞标编号:POWERCHINA-0104-231138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电四局第一分局委托,中国水电四局设备物资部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国能(共和)青豫三期300MW光伏项目所使用的PHC桩,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项目概况:
1、本本项目全称“青海公司国能青豫直流项目三期 300MW 光伏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三期工程,拟建规模 300MW 本项目规划装机容量 300MW,其中采用固定支架布置方式容量为 200MW(232.5752MWp),平单轴支架布置方式容量为 100MW(116.116MWp),采用 550Wp 规格的单晶硅双面双玻电池组件,组件数量共计633984 块,每 26 块组件组成 1 个光伏组串,共 24384 个组串,每 24-25 串光伏组串接入 1 台 300kWw 组串式逆变器,共 1000 台变器;每 10/11 台逆变器接入1台 3150kVA/3300 kVA 箱式升压变压器,共需 96 台箱式升压变压器。固定支架光伏阵列采用 32°倾角,支架采用双桩固定支架,每个光伏支架上布置 2X26块光伏板,平单轴跟踪支架调整角度士45°,按南北轴向 1*52 布置方式。支架基础均采用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基础。
2、本工程场址位于青海省位于海南州生态太阳能发电园区南部,距离共和县城约 33km。场址呈微小的北坡地形走势,海拔高度介于 2989m~3030m 之间,场地平坦开阔,为草场或半荒漠退化草场。场址邻近共玉高速和 G214 国道,对外交通条件便利。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PHC桩 | PHC300-70-AB,2.5m/根 | 米 | 86250 | 详见PHC桩施工图纸 |
注: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数量按工程量需求为准。
4、交货时间:2023年12月6日起,收到发货通知单后,根据发货通知,3日内将货物送达施工现场,要求每日到货量不少于1万米(4000根)。
5、交货
6、质量要求:PHC桩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且压力达到要求,竞标人指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产品。
7.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在线支付 □银行承兑 □供应链融资 □电子支付凭证
7.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合同生效后,买方按工程进度计划给卖方提供阶段性采购计划,每批产品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后,经检测合格,卖方提供含增值税的正式发票到财务挂账(一票制:材料费和运输费均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货到第二个月后买方根据业主工程款支付情况按月支付一定比例80%-85%的货款,剩余货款进入第二个支付周期,以此类推,待供货完毕扣除5%质保金后未付余款将在6个月内支付完毕。
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合同签订前补足,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工后30个日历天内退付。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SH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三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全部资格要求,并在竞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竞标响应人应具有同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2019-202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
4、竞标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竞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竞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竞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不接受联合体竞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