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三友精细化工 年产4万吨氯化亚砜、年产 5 万吨氯乙酸、年产 9.8 万吨烧碱项目--二次盐水及电解装置设备采购(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唐山三友精细化工 年产4万吨氯化亚砜、年产 5 万吨氯乙酸、年产 9.8 万吨烧碱项目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冀发改政务备字〔2023〕105 号批准建设,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电解槽及附件以及离子交换膜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唐山三友精细化工 年产4万吨氯化亚砜、年产 5 万吨氯乙酸、年产 9.8 万吨烧碱项目--二次盐水及电解装置(二次招标)。
2.2 交货地
2.3项目概况:唐山三友精细化工 年产4万吨氯化亚砜、年产 5 万吨氯乙酸、年产 9.8 万吨烧碱项目中二次盐水及电解装置进行采购,装置包括离子膜电解及其配套的二次盐水精制单元、淡盐水脱氯、氯酸盐分解和公用工程等单元,详见供货要求。本装置以过滤盐水为原料,采用高电密自然循环复极式零极距离子膜电解槽生产 32wt%氢氧化钠溶液、氯气和氢气。整个工艺生产过程为连续生产。
2.4质量标准或要求: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设备应能全负荷、连续、安全、稳定地运行,其机械使用寿命应不少于 20 年。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设备名称:电解槽及附件以及离子交换膜。
2.7招标范围:提供本项目所需要的设备采购交付及安装指导、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并对本装置的技术负责,提供装置完整的基础设计(含 HAZOP 分析及 SIL 定级报告)和技术服务。
2.8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含9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离子膜电解装置业绩(2018年1月1日指起始时间,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建装置或在建装置均可,改造业绩除外)。
3.4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
①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中国裁判文书网”( )检索结果截图(要求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行贿犯罪行为结果,且检索结果显示为暂无数据)。
3.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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