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浙江清洁能源分公司本部及下属各风电场、光伏电站。
2.2项目概况
2.2.1投标人应为招标人提供合格的通勤、公务车辆、现场工程车辆委托管理人员和综合及清洁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2.2通勤及公务车辆由招标人提供。
2.3招标范围
2.3.1招标人将拥有的公务用车、通勤车和现场工程车辆的管理委托投标人实施车辆运营调度、维护维修计划制定、车辆日常清洁维护保养、车辆例行性安全检查、车辆年检、车辆保险等专业化服务管理。
2.3.2投标人负责车班的班组管理,班组台账管理、班组安全教育与培训,驾驶员招募与聘用及工资福利等发放,以及人员调配和日常工作安排。
2.3.3投标人负责浙江清洁能源分公司本部的前台以及综合事务管理;负责各风电场、光伏电站清洁卫生管理,清洁内容涵盖项目所属区域的清洁卫生工作。
2.3.4投标人服务人员工作地点为浙江清洁能源分公司本部及下属各风电场、光伏电站,具体工作地点服从招标人调配。
2.3.5人员配置:为确保完成车辆运输维护等项目,要求清能本部车辆运维人员10人,综合管理3人;长兴公司车辆运维人员3人,保洁兼厨师1人,保洁兼绿化1人;湖州公司车辆运维人员1人;兰溪公司车辆运维人员2人,保洁兼厨师1人;云和公司车辆运维人员3人,保洁兼厨师1人,保洁兼绿化1人,综合管理员1人;庆元公司车辆运维人员1人,车辆运维兼综合管理及绿化1人,保洁兼厨师1人;平湖公司车辆运维人员2人,保洁兼厨师1人,保洁兼绿化1人;苍南公司车辆运维人员4人,保洁兼厨师1人,保洁兼绿化1人;岱山公司车辆运维人员2人,保洁兼厨师1人,保洁兼绿化1人;瑞安公司车辆运维人员2人,保洁兼厨师1人,保洁兼绿化1人。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招标人根据管理模式,随时调整用人数量及工作地点,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
2.4服务期限: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本项目涉及(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和下属长兴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湖州开发区)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兰溪金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云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庆元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浙江平湖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苍南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岱山)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瑞安华瓯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共10家公司综合服务,最终将根据中标结果与10家公司分别签订服务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车辆运维外委(或后勤保障或外包劳务或车辆管理等服务)项目的合同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首页,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3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1月29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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