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南部的惠州大亚湾石油化学工业园区东区K1地块,原规划建设为4×300MW级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分两期建设。一期已建成2×330MW亚临界抽凝式燃煤机组。本期厂区位于一期建设厂区的南侧预留场地内,拟建设2×400MW级燃气热电联产机组。
规模:本期工程建设2×400MW(F)级燃气热电联产机组。
2.1.2招标范围:广东公司惠州电厂二期2×400MW级燃气热电联产项目照明灯具、智慧照明控制系统及小三箱,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1.3交货期:2023年12月10日前交货。
2.1.4交货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石化大道中滨海十二路8号二期施工现场,投标人只能对整体包次项目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投标。
2.2 其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投标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的规定,提供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各条款要求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单机容量300MW级以上电厂照明设备供货的合同业绩2份(合同范围包含照明灯具或照明控制系统),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23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2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