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综合能源供应岛2×660MW燃煤空冷机组项目是陕西榆神能源热电有限公司(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与榆神能源集团合资成立)投资建设的大型热电联产项目,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内,建设规模2台66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除尘、脱硫、脱硝设施。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两台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汽轮机及其所有附属设备及附件和两台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汽轮机匹配的发电机和附属设备及附件(包括:各辅助系统施工、检修和正常运行所需的部件、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等)的供货、运输、等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交货期:暂定供货期是合同生效后19个月
特别说明:鉴于项目建设工期紧急,且受 ERP等信息化系统配置所限,项目单位陕西榆神能源热电有限公司需委托母公司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完成后,由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人)、陕西榆神能源热电有限公司(买方)和中标人(卖方)签订三方协议;若招标完成后,陕西榆神能源热电有限公司尚未完成ERP等相关信息化系统配置,不具备合同签订条件,则由中国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和中标人签订协议,待陕西榆神能源热电有限公司具备条件时进行合同主体变更。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超超临界汽轮机的合同业绩2份和600MW及以上等级汽轮发电机的合同业绩 2 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也可根据双方职责分工由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分别与买方签订。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23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2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