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23-2024云南中烟新媒体门户涉红塔集团和省内四厂频道及集团网站日常运维项目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3-2024云南中烟新媒体门户涉红塔集团和省内四厂频道及集团网站日常运维项目。
2.2 2.3 招标范围:根据集团及省内工厂新媒体门户宣传工作需求,策划、设计、制作相应专栏、专题和画面,包括但不限于内容(文字撰写、图片设计、动图制作、短视频摄制、内容校对等)、素材的策划、收集和维护;结合各个栏目频道的需求,进行文字、图片、视频等的日常编辑处理;及时响应集团网站及新媒体门户的需求和反馈信息,进行栏目及相关频道的优化。并根据《红塔时讯》、《山水》制作电子杂志;完成部门安排的其他任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服务要求》。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5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6 出资比例为:1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①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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