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海水预处理系统设备采购
1.2 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位于 广东省廉江市廉江核电站,一期工程计划建造两台 CAP1000 型压水堆核电机组。
2. 招标范围
设备名称: 海水预处理系统设备
数量: 2 套
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海水预处理系统设备采购的详细供货范围及技术要求包含在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
投标方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 以能满足招标方安装、调试、运行要求为原则, 并提供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所有的参数要求应与 技术规范附件一致,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 若 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属投标方供货范围),应由投标方免费补充, 造成的损失由投标方负责。供货范围以实现技术规范书所要求的各项性能为 基础,投标方不得以供货范围未涉及为理由,影响《合同文本》附件B 技术 附件、《LJG-MS31-Z0Y-G103 Rev.0 海水预处理系统设备技术规范书》及改单所要求功能的实现。若本规范书的供货范围与设计范围有不一致之处,以较大的范围为准。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包,不划分标段。本次招标设置拦标价 4800 万元,任何投标报价超过 4800 万元,投标按作废处理。
3. 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 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并能按招标文 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近 5 年(2018---2022 年)内投标人应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第 493 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记录。
3.5 近 3 年(2020---2022 年) 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量 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 在集团范围内的招 投标活动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
3.6 近 5 年(2018---2022 年) 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利 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 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 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主体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同一 标段同时投标。违反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3.9 制造商持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
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其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