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沙河市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河市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监理已由沙河市行政审批局以沙审批审【2023】1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河市地方道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沙河市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监理
2.2建设地
2.3建设内容:本项目均在原路上复修,不涉及新增用地。涉及恢复水毁道路57条(水毁段落95段),共计7553m,涉及7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其中蝉房乡水毁段落49段2717m、涵洞2个,刘石岗镇水毁段落20段1596m、涵洞1个,白塔镇水毁段落4段282m,綦村镇水毁段落9段763m,十里亭镇水毁段落4段625m、涵洞1个,册井镇水毁段落2段650m、涵洞1个,柴关乡水毁段落3段700m、涵洞2个,周庄街道办事处水毁段落1段20m,桥东街道办事处水毁段落3段200m。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1个标段,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负责本项目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2.5服务周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结束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附件1所要求的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有违法违规行政处罚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施工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如投标人与施工中标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则视为自动放弃监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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