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2024-2026年境内保险统保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3120011002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2024-2026年境内保险统保采购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计划为所属企业(含部分实控基金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境内项目统一采购2024-2026年保险服务供应商,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环境污染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船舶保险、车辆保险等。其中车辆保险包括集团公司及下属单位所属车辆,包括营运车辆及非营运车辆。
2.2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海上风电资产标段Ⅰ:包括集团公司境内下属部分海上风电项目的海上风电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以及集团公司在2024-2026年并购、开工建设的全部海上风电项目。其中,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额约50亿元,财产一切险保额约199亿元,机器损坏险保额约19亿元,以及在2024-2026年内后续增加的同类资产。具体项目信息及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海上风电资产标段Ⅱ:包括集团公司境内下属部分海上风电项目的海上风电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其中,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额约50亿元,财产一切险保额约192亿元,机器损坏险保额约5亿元。具体项目信息及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标段海上风电资产标段Ⅲ:包括集团公司境内下属部分海上风电项目的海上风电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其中,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额约112亿元,财产一切险保额约267亿元,机器损坏险保额约22亿元。具体项目信息及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标段海上风电资产标段Ⅳ:包括集团公司境内下属部分海上风电项目的海上风电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其中,财产一切险保额约198亿元,机器损坏险保额约62亿元。具体项目信息及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标段水电、火电及其他资产标段:包括集团公司境内下属所有水电(含抽水蓄能项目)及火电资产以及附属资产、办公/商业楼宇等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沿海内河船舶一切险、施工设备综合险等。其中,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保额约1148亿元,财产一切险保额约1837亿元,机器损坏险保额约843亿元,以及在2024-2026年内后续增加的同类资产。具体项目信息及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六标段责任险标段:包括集团公司境内部分在建项目施工、监理及设计等单位人员以及集团公司(含子公司)雇员雇主责任险,投保人数约8万人,具体每年投保人数以各单位实际投保人数为准,以及公众责任险(含集团部分实控基金公司及下属单位)、安全生产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险、勘测设计责任险、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具体项目信息及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七标段车辆保险标段: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车辆保险,投保车辆约3000辆,分布在全国各地,以及2024-2026年内投保人后续增加车辆。具体项目信息及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八标段环保项目资产标段:包括集团公司境内下属所有生态环保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其中,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额约321亿元,财产一切险保额约470亿元,机器损坏险保额约105亿元,以及在2024-2026年内后续增加的同类资产。具体项目信息及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九标段新能源资产标段:包括集团公司境内下属(含部分实控基金公司及其下属单位)所有陆上风电、各类型光伏项目(含光热),集团公司不同类型储能式项目、生物质能发电等一系列新型能源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以及在2024-2026年内后续增加的同类资产。其中,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额约1265亿元,财产一切险保额约2679亿元,机器损坏险保额约1523亿元。具体项目信息及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十标段境外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标段:包括集团公司境内人员长期出境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人次约600人次/每年。
2.3服务期
本次保险统保采购期限为三年,即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3.1运营类保险(含责任险)保险期限为三年,即自投保人提出投保申请日至2026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保单按照年度出具。第一保单年度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第二保单年度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第三保单年度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
2.3.2工程类保险投保期限为三年,即在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开工的项目均可投保,保单按项目出具,保单期限自投保人提出投保申请日至工期结束。
2.3.3车辆保险投保期限为三年,即在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车辆保险到期的均可投保,保单按照年度出具,保单期限自车辆保险到期日次日起开始计算一个完整年度。
2.3.4境外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投保期限为三年,即在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均可投保。长期出境人员境外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最短投保天数为91天(含91天),最长投保天数为1年;临时出国(境)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最长投保天数为90天(含90天)。
2.3.5货物运输险投保期限为三年,即在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均可投保,保单按照项目/次数出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合法财产保险人,且对每一危险单位自有承保能力(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10%)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2)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保单签发时间为准)具有电力能源企业集团统保承保(首席承保或共保)业绩(需提供保险合同或保单等证明文件扫描件);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财务要求:近3年(2020-2022年)无连续三年亏损;
(5)其他要求:不接受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合法财产保险人授权的分/子公司投标;各投标人须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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