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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油库2023年码头前沿及回旋水域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24     浏览:0    
核心提示:一、本次招标内容台州油库2023年码头前沿及回旋水域清淤工程:1)码头前沿疏浚平场标高-9.5米,平场面积6515.4平方米,具体详见
  一、本次招标内容
 
台州油库2023年码头前沿及回旋水域清淤工程:
 
1)码头前沿疏浚平场标高-9.5米,平场面积6515.4平方米,具体详见《疏浚平面布置图》及《疏浚断面图》(下同)。
 
2)码头回旋水域疏浚平场标高-6.77米,平场面积48734.3平方米。
 
3)总方量:码头前沿+回旋水域=40733.36+64232.25=104965.61立方米。
 
疏浚土(泥)装入泥驳后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倾倒,运距约为30公里。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投标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投标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近3年内(自2021年8月1日以来)完成单个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及以上的清淤或疏浚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9.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三级项目经理及以上;
 
10.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自2021年8月1日以来)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合同金额为100万及以上的疏浚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11月23日 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29日 17时0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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