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长源谷城县冷集镇2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冷集镇,距离县城约15km,规划建设装机容量为230MW(直流侧组件安装容量为300.78615MWp)工程拟选用665Wp单晶双面太阳能组件(初设时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选用540Wp~680Wp“N”型或“P”型太阳能组件)。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197.72亩(不含升压站及外送线路用地)。光伏场区所在的地貌单元为平原、丘陵、山地地貌。最大高差约为为80m,场址中心坐标E111.60114043°,N32.33193358°,现状主要为旱地、园地,大部分场区内存在坡地。
2.1.2招标范围及要求:
(1)本项目为总容量230MW(直流侧组件安装总容量为300.78615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2)本标段为100MW(直流侧组件容量126.6882MWp)光伏场、升压站、中控楼EPC承包项目。
2.1.2.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总容量230MW(直流侧组件安装总容量为300.78615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A标段100MW(直流侧组件容量126.6882MWp)光伏场、升压站、中控楼EPC承包公开招标。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包括1台容量230MVA主变压器、GIS等一、二次成套设备)的EPC承包子项目。光伏场区位于谷城县冷集镇闫家庄村、常家营村、马家庄村、甘家庄村、双阳桥村、马台村。新建一座220KV变电站位于双阳桥村,面积18.49亩,采用中控楼、危废室、水泵房、泵房(框架)加预制舱方案,35KV配电装置舱和继保室舱。
2.1.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为100MW(直流侧组件容量126.6882MWp)光伏场、中控楼升压站EPC承包项目(包含但不限于)。
包括(但不限于)A标段光伏场区;220kV变电站、中控楼的设计及安装施工(含二次装修设计及施工)、35KV集电线路集电线路设计、施工(集电线路起点始于光伏升压站 35kV 出线开关柜,止于光伏场区 78 台箱变高压侧的出口开关);光伏场区安全视频监控、二次监控、通讯等设备端与中心系统对接线路设计、施工(线路起点始于光伏升压站中心监控端,止于230MW光伏场区相关设备端):
(1)本标段光伏场区:勘察设计(含地质详勘、试桩及工程检测)、设计审查、设备采购供货(光伏组件、逆变器甲供),场地平整,场内道路、进场道路、光伏支架基础施工及防腐,箱变基础施工、光伏支架、组件安装,逆变器、箱变安装,光伏发电单元至箱变低压侧线路,场区围栏及大门,防雷接地,场区标识牌及警示牌、设备标识标牌、电缆标识桩、电缆标识牌、管桩桩基编号,消防设备的配置,场区排水系统等附属工程,所有设备及材料(含光伏组件和逆变器)验收、保管、安装、调试等,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及接受业主和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运行和维护技术培训,档案收集整理归档(按照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档案管理要求)及专项验收、达标投产、创优。开展设计优化,制定标杆型光伏项目建设方案,与B标段协作将项目建成国内标杆型光伏项目,力争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上述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总投标价中。
(2)新建一座220kV变电站工程:勘察设计、设计审查、工程施工、工程检测、安全隔离和防护措施、站内所需设备采购供货、场地平整、给排水,站内道路、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电气一二次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与调度通讯等,完成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及验收,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技术监督检查及验收、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运行和维护技术培训,档案收集整理归档(按照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档案管理要求)及专项验收、达标投产、创优。(协助办理并网和验收的各种证照办理、调度协议、网络安全协议和购售电合同办理等)上述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总投标价中。
(3)中控楼:负责勘察设计、设计审查、工程施工、设备采购供货、建筑及安装工程(含弱电部分)、装修二次设计及装修施工,满足场站控制、生产、调度、生活、安防等功能的要求,负责场站所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负责所有通讯、控制等信号全部引接及调试工作,满足场站控制、生产、调度等功能的要求。
(4)负责本项目35KV集电线路设计、施工(集电线路起点始于光伏升压站 35kV 出线开关柜,止于光伏场区 78 台箱变高压侧的出口开关),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含审查及批复)、设备材料采购供货、塔位占地租用与青苗补偿、场地平整,施工道路、塔基础施工及防腐、架空线路,防雷接地等附属工程,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等,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并网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等。至项目线路具备送电条件,项目移交和质保期内保修配合服务等工作。
(5)负责完成本标段工程过程及国能长源谷城县冷集镇2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整体工程竣工时涉及到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所要求的支持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环评验收、水保验收、质量监督检查、消防验收、安全性评价、防雷接地、职业健康、勘测定界、1:1000地形测绘、林地勘察、整体项目用地的国土合规备案、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6)负责完成长源谷城县冷集镇2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整体工程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标段的设备到货检验、性能试验、质量监督检查、功率调节、升压站加密设备、PMU测试、二次安防、所有性能测试、保护定值计算、并网前技术监督、并网性能检测、以及SVG、主变等性能专项检测等输变电工程进入正式运行前需完成的所有试验、桩基试验及实体桩的检验、组件检测、视频监控系统调试等。投标人供货范围应包括其工作内容所涉及到的所有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等,并负责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负责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上述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总投标价中。
(7)负责完成长源谷城县冷集镇2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相关的专项申报、评价和验收、性能测试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本标段相关的专项申报、实施、评价和验收(环保、水保、消防、质检、土地恢复、安全性评价、档案验收(按照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档案管理要求)、达标投产验收、职业健康、变电站电磁辐射、供电、防雷接地等国家、地方政府等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和性能测试(系统效率、有功、无功及电能质量测试等)工作。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由投标人负责,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总投标价中。
(8)负责本标段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负责本标段相关道路(进场道路、进站道路(含桥梁)、场内道路、站内道路、检修通道、临时道路)的设计、施工和验收;施工供水、供电的设计和施工;景观、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植被恢复(土地恢复)等与工程有直接关系的其它工程项目,并满足当地国土、林业、水利、环保等部门的验收要求。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总投标价中。
(9)负责本标段设备存储设施及用地(含招标人自行采购设备),按招标人文明施工总策划的有关要求负责进行临时设施建设、定期维护和退场恢复工作;负责所有设备及材料的装卸、运输、转运、二次倒运、保管及成品保护工作,并做好设备管理台账。招标人自行采购已交设备材料的丢失、损坏由投标人负责赔偿。对甲供设备材料(光伏组件和逆变器)按设备材料管理要求,,与投标人自行采购设备同等管理,其管理费及用地等费用均包含在工程投标总价内。
(10)负责长源谷城县冷集镇2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外集电线路用地和本标段场外临时道路修建和维护、其他临时土地租赁等全部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自行解决施工期间所有临建设施场所的选址工作,包括材料存储、加工场地等临时占地,并自行办理临建所需的各项手续;投标人不能以此作为影响整体施工进度的理由。投标人必须配备专职协调人员与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工作沟通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及费用补偿,处理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阻工问题。以上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工程投标总价内。
(11)投标人应确保本标段所供设备均应满足设备的匹配要求,且还应满足湖北电网公司的技术要求和并网要求,并负责国能长源谷城县冷集镇2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整体工程与设备厂家、电网调度、通信等部门所有接入工作的沟通及协调,确保整体项目成功的投入商业运营。以上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工程投标总价内。
(12)负责本标段内工程所需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农网线路(10kV及以下线路)及弱电线路、通讯线路等的拆迁及改造、树木砍伐补偿(含影响光伏发电的场外树木)、临时施工占地、临时用林地赔偿;负责施工用地、运输通道和施工协调等工作。施工过程中的所有对外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国网供电公司、交通(国道、省道、县级公路等)城市规划、市政、园林、交警、城监等单位)相关手续的办理及协调。在工程结算时提供补偿协议及支付证明。以上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工程投标总价内。
(13)负责本项目二次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并负责B标段二次监控系统与中心监控端系统对接的线路设计、材料采购和建设(线路起点始于光伏升压站二次监控端,止于B标段光伏场区相关设备端),所有二次监控相关设备,最终与综合楼中心监控系统整体对接。以上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工程投标总价内。
(14)负责本项目安全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并负责B标段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与中心监控端系统对接的线路设计、材料采购和建设(线路起点始于光伏升压站安全视频监控端,止于B标段光伏场区相关设备端),所有安全视频监控相关设备,最终与综合楼中心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对接。视频监控系统应符合国家能源集团施工工程监控要求。以上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工程投标总价内。
(15)本项目为农光互补开发模式,投标人应全面对本标段场区进行清表(包含树木砍伐、地表平整、杂草、树根等清理)、场地平整、场区排水恢复及修建。负责光伏场区光伏板清洗、农业种植及消防所需的水源设计、实施(不少于2处水源点且不少于4处水井),同步建设完善的储水设施、供水设施,地点由招标人结合现场情况指定。以上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6)负责长源谷城县冷集镇2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所有一次、二次、通讯等系统安装完成后,与中心系统一起整体进行对接、接入以及调试、验收、协调等全部工作。最终接入长源公司集控中心。以上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7)负责长源谷城县冷集镇2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配置的相关设备投运前,做整体保护定值校核整定及修改,并保证投运正常,且由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正式报告。以上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工程投标总价内。
(18)本项目投运后按照电网要求,对长源谷城县冷集镇2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配置的相关设备做整体新能源场站涉网试验及建模,包括不限于电能质量测试、有功功率控制能力测试、无功/电压控制能力测试、无功补偿装置并网性能测试、惯量响应和一次调频测试、场站建模与模型验证、故障穿越能力仿真验证、电压、频率适应性能力验证、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的其他测试等相关项目,且由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正式报告。
(19)招标文件中设备清单及附件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实际所需设备以初步设计、可研报告为依据,若上述资料无法满足现场实际需要,投标人应根据实际进行增加设备,最终满足安全运行,所有增加的设备及工程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不再另行结算。
(20)投标人采购的主要设备、物资材料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选择发包人推荐的主要设备清单范围内的产品或同等档次产品,选用同等档次的产品必须经发包人确认同意。
(21)负责项目相关的专项申报、实施、评价和验收(环保(含升压站电磁辐射)、文物调查、水保、消防、质量监督、土地恢复、安全性评价、档案验收、达标投产验收、职业健康、供电、防雷接地等国家、地方政府等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和性能测试(系统效率、有功、无功及电能质量测试等)工作。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投标方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费用及组织均由投标方负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需要由招标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测、验收、评审的,其合同由招标方与第三方机构进行签订,但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实施中可以签订三方协议,投标方负责支付费用)
2.1.3工期:总工期为 366 日历天。计划工期:2023 年 12月 28日至 2024年 12 月 28日,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书面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本标段总工期附节点表)
长源电力谷城新能源谷城县冷集镇2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A标段100MW光伏场区、升压站、中控楼EPC工程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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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内容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开工 |
2023年12月28日 |
2 |
光伏场区完成本标段40%项目用地清表 |
2024年2月20日 |
3 |
升压站开工(第一罐混凝土浇筑) |
2024年1月5日 |
4 |
光伏阵列桩基工程开始打桩 |
2024年3月20日 |
5 |
光伏组件开始安装 |
2024年4月20日 |
6 |
完成本标段全部项目用地清表 |
2024年6月30日 |
7 |
80%光伏阵列具备并网条件 |
2024年7月30日 |
8 |
升压站竣工(具备受电条件) |
2024年8月30日 |
9 |
升压站受电 |
2024年9月10日 |
10 |
首个阵列并列 |
2024年9月30日 |
11 |
全部组件并网 |
2024年12月20日 |
12 |
A、B两个标段全容量并网 |
2024年12月28日 |
2.1.4项目地点:襄阳市谷城县冷集镇。
2.1.5 A标段与B标段的工程分界点:
A标段负责本项目光伏厂区35千伏集电线路(所有架空和地埋部分)EPC施工,负责光伏场区35千伏线路、场区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箱变监控系统、逆变器监控系统接入升压站和调试投运。
B标段负责本标段范围内组件到箱变低压侧电缆、光纤EPC施工,负责本标段箱变设备(含基础、设备采购)和逆变器通讯箱安装、调试,负责检测本标段光缆检测。
与A标段接口为一次部分箱变高压侧接线端子,通讯系统接口为光纤接线盒(A标段负责采购和安装)。光纤熔接统一由A标段负责完成。
2.1.6 A标段与送出线路工程分界点为220kV升压站出线构架导线挂点,光缆接续盒(升压站内)。出线构架导线挂点往外的材料由送出线路工程单位负责,导线引流线及金具往站内部分由A标段负责。升压站内光缆接续盒由送出线路工程单位负责供货及施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4)(投标人承担施工工作的要求此项。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20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不接受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签订的合同),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12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12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承担施工工作的要求此项。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2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承担施工工作的要求此项。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24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2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