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60.81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由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发改局备案,建设资金为自筹和贷款,自筹资金20%,贷款80%。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该工程的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的建设地点: 山东东营广饶县;
2)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容量为60.81MW,本期为三期,本期光伏组件的标称功率之和(直流侧容量)为 60.81 MWp。拟采用单面单晶硅,组件型号为550Wp,为P型,带边框,短边框无a面;逆变器采用1500V,组串式逆变器,逆变器容量为225kW型号;本项目拟采用10kV并网,新建10座10kV开关站,接入厂区母线,实现光伏发电本地消纳。配置4.904MW/9.808MWh储能。项目分为5个子项目,分别为中能建投金宇 16 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简称金宇项目);中能建投永宇 5.8 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简称永宇项目);中能建投信义 5.97 兆瓦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简称信义项目);中能建投雄鹰 15.78 兆瓦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简称雄鹰项目);中能建投新途 17.26 兆瓦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简称新途项目),五个项目同期建设。
3)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 8 个月;
计划开工时间:2023 年 12 月 30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8月30日。
2.2 招标范围
中能建投广饶60.81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范围包含项目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调试、涉网试验、项目并网、场内接入及对端改造工程、项目验收、生产准备等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从施工图设计到竣工图编制等本工程全过程的所有勘察设计任务;
(2)光伏电站所有材料、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系统的采购、供货,以及上述设备材料的运输及二次转运、接货、卸车、保管、成品保护、入场第三方检验等。
(3)所有施工准备及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包括屋面、光伏场区、接入等涉及的所有土建、安装工程及保卫保洁等所有施工准备与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与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涉网系统联合调试、调度通讯及自动化安装调试、入网测评、完成从工程启动开始无故障连续并网运行时间不少于光伏组件接收总辐射量累计达60kW·h/m2的时间的条件下的系统试运行,竣工验收。本工程相关的各专项验收、联合试运转、并网验收及相关涉网手续办理等至工程移交投产的全部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4)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监督、并网前技术监督、保护定值计算、计量回路校验、启动验收、并网验收、达标投产、并网安全性评价、安全验收、职业健康、消防验收、防雷接地、档案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涉网实验、验收及专项验收等;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5)工程的临建设施用地、设备材料堆场等由投标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施工期的施工用水、用电、通讯、临时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承包人负责施工、生产生活、临建用地、弃渣场用地等手续办理、补偿、复原及恢复工作,并承担所涉临时用地的相关费用。
(6)投标人负责对厂房房屋及屋顶采取加固措施,并对加固后荷载安全性能进行复核,满足设备安装承载力要求。施工过程中若造成厂房屋顶损坏、漏水等情况,由投标方负责维修至满足使用条件,并承担相关费用。若造成橡胶厂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投标方自行协商赔偿。
(7)投标人负责规划设备运输方式,解决运输路线上涉及的所有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投标人负责施工中发生阻工等的协调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的事件的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光伏场区所涉及的协调及相关补偿由承包人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8)投标人负责项目生产准备工作,按照招标人定员指标组建生产准备机构,组织生产准备人员参加培训、调试、验收等工作,完成工器具、备品备件的供货,编制必要的规程、管理制度等。
(9)竣工验收前,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主要设备进行性能检测试验,检测结果合格后才能通过竣工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10)其他未提到,但它对于本工程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材料或协调服务等费用,也应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必须具备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工程总承包实施能力。
3.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业绩要求
3.2.1投标单位须具备近三年(2020年-2022年)承担过类似光伏发电工程 EPC总承包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或对应的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验收证明至少须由合同发包人、合同乙方和监理三方盖章。
3.3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依法承担质量终身责任,应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如提供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应在下载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于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提供纸质版一级建造师证书请注意扫描件内容应清晰可辨认。),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中级安全师执业证书,担任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监理等项目负责人,且熟悉工程技术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时间及单位名称)。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关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至少具有同类型光伏发电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提供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至少具有担任同类型光伏发电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施工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安全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具有有效期内中级安全师执业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具有同类型光伏发电工程项目安全负责人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安全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现场安全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具备相关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业绩。
3.4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6 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招标人取消其投标的资格。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本集团的黑名单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3年11月24日15时00分至2023年12月04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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