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邢台市南和区公路水毁恢复重建工程(南韩澧河段、巩庄澧河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邢台市南和区公路水毁恢复重建工程(南韩澧河段、巩庄澧河段)已由邢台市南和区行政审批局以南行审立项字[2023]1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南和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区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
2.1.2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为水毁道路2条,道路总长805m。其中南韩澧河段全长567m,新建8x13m现浇板漫水桥,桥梁跨径总长104m,净宽6m,两侧设0.5m护栏,新建道路工程为18cm水泥混凝土路面+15cm石灰土基层,路面宽6m,路基宽7m,并对旧路进行拆除、清理河道,路基进行处理,路基边坡进行浆砌片石防护等内容;巩庄澧河段全长238m,新建8x13m现浇板漫水桥,桥梁跨径总长104m,净宽6m,两侧设0.5m护栏,新建道路工程为18cm水泥混凝土路面+15cm石灰土基层,路面宽6m,路基宽7m,并对旧路进行拆除、清理河道,路基进行处理,路基边坡进行浆砌片石防护等内容。
2.1.3工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06月30日止。
2.2 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
容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具有2020年11月01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相应工程施工业绩(桥梁工程施工);
3.1.3财务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年度)2023年新成立的企业可不用提供;
3.1.4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在近1年(2022年11月0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具备公路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岗项目(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具有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近三个月截止到2023年11月,缴纳社会保险的票据或保险缴纳地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项目总工须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持有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近三个月截止到 2023 年11月,缴纳社会保险的票据或保险缴纳地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