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1/18-QT-107)
一、 招标条件
广东华电清远能源 基于AI智能深度识别系统在巡检场景无感知监护研究与应用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9F级)燃机热电联产项目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6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1/18-QT-10701 清远公司基于AI智能深度识别系统在巡检场景无感知监护研究与应用项目 本项目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抓手,提高生产现场感知风险、延迟风险和组织风险能力的防范手段。通过应用场景增设摄像机以及其他监测元件,实现主要生产设备状态的智能识别、预测与告警,对电厂设备状态进行识别和管控、使巡检工作自动化、无人化,节约人力投入,加速实现电厂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清远公司基于AI智能深度识别系统在巡检场景无感知监护研究与应用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没有处于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7.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应具有至少1项合同及以上智能巡检或同类监控识别系统项目业绩。(投标人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服务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技术协议主要内容页、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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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