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际招标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2024《龙抬头》贵金属产品(0.3克纪念金券)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 项目名称:2024《龙抬头》贵金属产品(0.3克纪念金券)采购项目
- 招标编号:0733-23184500
- 项目概述: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投标人依照加工制作要求制作《龙抬头》贵金属产品(0.3克纪念金券)产品(含国检报告)。
- 招标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材质 |
克重 |
预计采购数量(套) |
加工费最高限价(含国检报告)(元/套) |
1 |
《龙抬头》贵金属产品(0.3克纪念金券) |
纯金材质(Au999) |
0.3克 |
10000 |
35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
(1)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预计采购数量为最大制作量,采取分批下单分批制作的形式,最终实际制作数量以下单合同签订为准。
(3)本项目加工费最高限价为除材料费以外的其他所有报价合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开模费、制作工艺费、运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4)金料、银料价格以合同签署当日上海黄金交易所实时价格锁定。
(5)本项目须递交实物样品(样品可选择①邮寄送达(需将密封好并注明投标人名称的实物样品在投标截止日前1个工作日送达至 京城大厦B座503室,刘飞收,13651347462)②投标截止时间前派授权代表将密封好并注明投标人名称的实物样品送达至 京城大厦B座503室)。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5.被列入业主供应商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或在采购准入限制处罚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投标人须为拟投标产品的制造商;
8.投标人须承诺在最终交货时提供国家金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9.投标人须承诺每个贵金属产品必须满足上公差要求;
10.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供与本项目产品相符实物样品一套;
11.投标人须承诺具备全额垫付本项目各投标产品对应的贵金属材料款及加工费,且垫付周期满足60个工作日的能力;
12.投标人须承诺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订单数量的产品加工及供货;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注: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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