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基础设施灾后恢复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基础设施灾后恢复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含概算)已由河北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核准,项目业主为河北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高新区基础设施灾后恢复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含概算)
2.2 建设地
2.3 规模:
工程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对河北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鸣泽大街、平安大街、华阳路、阳光大街、燕邑路等多条水毁道路车行道、人行道修复面积约28.70万㎡,更换电缆约1.00万米,更换路灯、亮化灯、变压器修复及环境,同时对和谷产业园内进行环境、电力修复、管道清淤、消防修复、道路修复等。
2.4 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2.5 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本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成果文件及初步设计报批等相关内容。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2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投入本项目的
3.4 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提供本公司 2023年1月(含)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3.6 提供授权代理人2023年1月(含)至今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7 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3.8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 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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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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