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电厂一期工程已建设2×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于2005年4月28日开工,1#机组于2007年7月26日投产,2#机组于2007年10月16日投产。本期工程在一期西侧扩建,厂区场地一期时已按4×600MW规划容量一次回填形成,建设条件较好。本期拟利用原规划预留场地建设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招标范围: (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配套的的制冷站设备:磁悬浮水冷冷水机组3台、冷却水循环泵3台、冷水变频循环泵3台、闭式冷却塔3台、冷却水常压式定压补水排气装置1套、冷水常压式定压补水排气装置1套、分水器1个、集水器1个(包括电动压差旁通阀、静态平衡阀等)、制冷站自控系统1套的供货及制冷站自控系统安装、调试。
交货地点:福建省福清市江阴镇 (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项目施工现场。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国内制冷站设备(磁悬浮水冷冷水机组(单台机组制冷量≥950KW)、闭式冷却塔、定压补水排气装置)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1)投标人若为所投品牌设备的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3)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0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10 16:00:00。